2023年度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决算

2024-09-11 10:49 来源: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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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

2.承担全县住房保障监督实施工作职责,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保障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3.承担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职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和纠纷的行政调解职责,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全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管理等工作。

5.承担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承担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的审批;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7.指导开展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8.承担全县城市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职责。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对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照明设计方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燃气、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指导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县城道路(含桥梁)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减排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2.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

13.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4.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编发〔2015〕19号)等文件规定,县住建局机关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局编制85人,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65人(质安站20人、市政管理所16人、代建局10人、安居办8人,房管局11人)。截至现在实有在职人员81人 ,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61人。

我局机关设置内设机构设置13个,分别是:办公室(依法治县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群众工作股(政策法规股、安全信访维稳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投资促进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物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乡村振兴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勘察设计股(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股)。我局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江县市政管理局、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南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其中,除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外,其余均为非独立核算的股所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865.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85.28万元,增长6.6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国债项目资金。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86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67.49万元,占42.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98.15万元,占57.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386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04万元,占2%;项目支出62584.6万元,占97.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865.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85.28万元,增长6.6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国债项目资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6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0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69.24万元,增长19.4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6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3万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60.58万元,占0.23%;节能环保支出1420.00万元,占5.29%;城乡社区支出1749.55万元,占6.51%;农林水支出1.42万元,占0.01%;交通运输支出743.00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22744.51万元,占84.6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86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1,4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0.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35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5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4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支出决算为2,39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支出决算为4,98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支出决算为9,06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支出决算为4,23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7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不变。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较上年度不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3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98.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7.15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广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年度退休人员养老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公务员医保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事业人员医保缴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公务员大病医保缴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城市污水处理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日常运转费用。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的日常运转费用。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单位的日常运转费用。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用。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质安站安全监督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指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用。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工作经费。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公务员交通补贴。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指棚户区改造费用。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费用。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保障性住房租房户房租补贴。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指城市社区老旧小区维修改造费用。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费用。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保障性住房建设费用。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2023-207001-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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