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单位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四部分 附件 14
第五部分 附表 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5
二、收入决算表 15
三、支出决算表 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5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和合同纠纷处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和租赁市场管理。
(三)负责对全县房屋测绘、评估、安全鉴定等中介机构的成果审核认定工作。
(四)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五)负责对城市新建商品房的白蚁预防;承担白蚁危害的灭治职责。
(六)负责全县所有房地产产籍档案资料收集、立卷、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隶属于县住建局管理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和综合预算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7.6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3.30万元、383.30万元,增长248.3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八批购房补贴项目资金和房地产信息平台维护费项目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42万元,占97.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5万元,占2.0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70万元,占88.47%;项目支出61.98万元,占11.5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26.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2.05万元,增长241.01%。主要变动原因是第八批购房补贴、房地产信息维护费等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2.05万元,241.01%。主要变动原因第八批购房补贴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万元,占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7万元,占5.94%;卫生健康支出8.12万元,占1.54%;城乡社区支出166.10万元,占31.55%;农林水支出0.98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313.08万元,占59.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
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决算为14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决算为30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2.47万元,增长882.1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55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工程车公务用车专用经费2.7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的公务用工程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无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7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22.13万元,增长209.76%。主要原因是第八批购房补贴、房地产信息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白蚁防治专用工程车1辆,其主要是用于白蚁防治。原值22万元,属单价50万元以下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缴纳的医保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