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商务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商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商务局1个预算单位,设4个职能股室1个服务中心,分别是办公室、市场秩序和运行监测股、市场建设股、服务业规划股、电子商务和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南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9]4号)文件,在原县旅游和商务局的商务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县商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当前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推动全县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服务业发展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态势,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
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定提出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规定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生活资料流通管理职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促进外贸增长的规范性文件,指导贸易企业执行国家进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的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全县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8.贯彻国家外贸政策,指导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外贸进出口统计工作。
9.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出境就业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县驻境外商务机构建设和人员的选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10.管理赴我县境外举办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管理监督以南江县的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1.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2.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2023年末财政供养人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企事补差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财政收入合计699.1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收入699.1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财政资金支出合计69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9万元,占42.16%;项目支出404.37万元,占57.84%。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南江县商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南江县商务局机关工作运行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
2.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9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9万元,占42.16%;项目支出404.37万元,占57.84%。基本支出294.79万元中人员经费支出278.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18万元。总体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基本支出保障率100%,项目支出均达到项目绩效效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3年未实施政府采购。
3.“三公经费”使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668元,占100%。
4.资产管理。我局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务数据以及决算、财报等系统一致。
5.信息公开。2023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年度支出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3年成功举办“乐购南江·悦享生活”年货大集活动、春季家电展销会等县内展会及促销活动20余场次,带动县域消费5亿元以上。组织30余家次县内农特产品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2023“爱尚重庆·赏春消费季”暨川渝老字号博览会等市外市场拓展活动10余次,现场签约金额达2000余万元,意向采购金额实现3500余万元。开展上半年及下半年两次消费券发放活动,分批发放餐饮零售、汽车、家电家居、文旅等消费券,带动消费约1000余万元。南江红叶广场二期、中农联·川陕农产品集散中心(二期)等市县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南江县正通屠宰加工冷链项目完成建设。积极服务南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红塔商贸城、南江锦江宾馆项目,三个项目目前均已开市营运,成效良好。2023年全县社消零增速位居全市第一,全县服务业增加值高于全市2.5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一。全县货物进出口实现1亿元人民币。培育入库限上商贸企业13家、规上服务业企业6家,全面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争取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支持225万元,到位225万元。签约项目1个,到位资金1.2亿元。参与巴山牧业集团南江黄羊运营项目、千喜鹤集团智慧团餐及预制菜生产加工项目、岘山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等多个项目对接洽谈,已签约项目1个,到位资金1.2亿元。2023年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等次为一等奖,促消费工作受到省商务厅表彰为促消费先进县。
四、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得分97分,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扣分点:绩效评价宣传培训工作扣1分,管理制度创新扣2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存在资金执行率有未达到100%的情况。
(二)改进建议
加强收支预算约束。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编制预算要做到稳妥可靠,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能随意进行收入预算;必要的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留硬缺口。
附件: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南江县商务局
2024年6月10日
|
|
|
|
|
|||||||
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
评价得分 |
|
||||
评价得分 |
|
|
|||||||||
基础工作管理(15分) |
组织机构完善 |
岗位设置合理 |
2 |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
2 |
|
||||
管理制度完善 |
内控制度建立 |
2 |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
2 |
|
|||||
内控制度合规性 |
2 |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
2 |
|
||||||
内控制度执行 |
2 |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
2 |
|
||||||
指标体系完善 |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
2 |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
2 |
|
|||||
宣传培训 |
宣传培训 |
1 |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
|
|
|||||
会计核算 |
会计核算及时性 |
1 |
会计核算及时 |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1 |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2 |
会计核算规范 |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
2 |
|
||||||
会计档案管理 |
1 |
会计档案规范 |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
1 |
|
||||||
绩效目标管理(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规性 |
1 |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
1 |
|
||||
与工作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
||||||
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4 |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完整性 |
1 |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
1 |
|
|||||
绩效指标操作性 |
1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
1 |
|
||||||
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
1 |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
1 |
|
||||||
绩效运行监控(15分)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
2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
项目预算执行率 |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
2 |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
政府采购监管 |
预算执行率 |
1 |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
1 |
|
|||||
财政审批 |
1 |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1 |
|
||||||
政府采购合规性 |
1 |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
1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 |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
1 |
|
|||||
资产清核 |
1 |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
1 |
|
||||||
日常管理 |
1 |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
1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预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
|||||
决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
||||||
绩效评价实施(15分)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5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
5 |
|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5 |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评价质量 |
评价质量 |
5 |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
5 |
|
|||||
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
绩效信息公开 |
绩效信息公开 |
3 |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
3 |
|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3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3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
监督管理 |
绩效问责 |
3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
3 |
|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3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
3 |
|
|||||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
项目支出绩效 |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
30 |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
30 |
|
|||||
绩效管理创新(+5分) |
管理制度创新 |
3 |
在绩效管理制度上有创新 |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
2 |
|
|||||
工作推进创新 |
2 |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
1 |
|
||||||
监督发现问题 (-5分) |
违规问题 |
-5 |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分 |
|
|
|||||
扣分项(-5分) |
-5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
|
|
||||||
评价结论 |
总评分(97)R优秀(X≥90分)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