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实验中学: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实验中学内设党建办、办公室、工会、教务处、教科室、学生处、体艺卫处、安监室、总务处(资助办、营养办)、教育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团委等科室。
(二)机构职能
党建办与办公室合并办公,负责学校党建方面一切事务;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公文处理、信息沟通、会议接待、机要保密、印信管理、对外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全校课程设置;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办理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借读等手续;制定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负责中考、学业水平测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日常教务工作。
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的学期、学年以及长期的教育、教学、管理科研计划,确定并提出教育教学的研究方向和重点应用课题;全面负责和组织学校应用课题的实施与研究,新教材研究与使用,教育管理与改革,素质教育与高考及各学科重点课题研究。
学生处主要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班主任培训等工作;负责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呈报、表彰等工作;负责学生两操等日常管理的检查、评价工作;负责划分全校卫生区域以及全校卫生的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生纪律管理,组织开展学生各种德育活动。
团委主要职能是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办好团校,认真上好团课,积极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做好团员的奖惩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工会其主要职能是主持学校工会全面工作,行使监督学校行政工作的权利,组织每年召开的教代会;执行教代会决议,监督行政领导提案情况;落实教代会提案,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福利事业。
安监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维护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稳定;加强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对发生在校区内的一般消防、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和调解,对刑事、消防、治安和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负责对门卫和校内保卫人员的管理,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值班、警卫和巡逻的工作安排和抽查。
总务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学校财务后勤工作,制定、落实后勤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学校校舍校产;负责学校的校园规划、基本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校舍等方面的维修,及时落实学校采购教学设备和教学物资计划,保证教育教学办公用品的供应;完善财物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财产的管理;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按照饮食卫生标准要求,负责监督指导食堂卫生、伙食质量;负责校园环境的管理和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努力创造优美的环境;加强对学校安全、消防设备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各种设施,消除隐患,确保校产校舍和人身安全。
体艺卫处负责学校文艺活动的组织及艺体教学、参赛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办主要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化设备的维护维修,为教育教学服好务。
(三)人员概况
我校有297人在编在岗教职工,劳务派遣4人,临聘人员3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合计5189.1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9.15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合计5189.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3.1513万元,占97.76%;项目支出116万元,占2.24%。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南江县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切实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印发的《预算草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编报了部门年初预算,确定了绩效目标。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完成了绩效目标。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3.三公经费预算使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无“三公”经费的相关支出。
4.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细化公开内容,按时完成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6.财务核算以及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及时、规范账务核算及档案管理,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一是人员经理费项目。预算4275万元,执行4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人员经费按时发放到位,不拖欠工资,确保稳定。二是公用经费项目。预算798万元,执行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三是普高助学金项目。预算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学生受到了资助,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学校各部门通力合作,创新工作,使得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2022年重高上线再创辉煌。学校不但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更注重学生各方面的活动,如实中大讲堂、校园吉尼斯挑战赛、梦想钢琴演奏会、全员运动会等活动。使学生真正地全面发展。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多媒体的添置、桌凳的更新、绿化的改善等,使学校育人环境不断得到提升。
四、评价结论
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达到了预期目标,评价结论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个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比较缓慢。
(二)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
|
|||
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
评价 得分 |
评价得分 |
96 |
|||||
基础工作管理 (15分) |
组织机构 完善 |
岗位设置合理 |
2 |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 合理性 |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
2 |
管理制度 完善 |
内控制度建立 |
2 |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
2 |
|
内控制度合规性 |
2 |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
2 |
||
内控制度执行 |
2 |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
2 |
||
指标体系 完善 |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
2 |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
2 |
|
宣传培训 |
宣传培训 |
1 |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 培训 |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
1 |
|
会计核算 |
会计核算及时性 |
1 |
会计核算及时 |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1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2 |
会计核算规范 |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
2 |
||
会计档案管理 |
1 |
会计档案规范 |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
1 |
||
绩效目标管理 (10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合规性 |
1 |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
1 |
与工作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
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4 |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完整性 |
1 |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
1 |
|
绩效指标操作性 |
1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
1 |
||
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
1 |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
1 |
||
绩效运行监控 (15分)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
2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项目预算执行率 |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
2 |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 监管 |
预算执行率 |
1 |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
1 |
|
财政审批 |
1 |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1 |
||
政府采购合规性 |
1 |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
1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 |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
1 |
|
资产清核 |
1 |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
1 |
||
日常管理 |
1 |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
0 |
||
预决算信息 公开 |
预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
决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
绩效评价实施 (15分) |
部门项目 自评率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5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
5 |
资金评价 覆盖率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5 |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评价质量 |
评价质量 |
5 |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
5 |
|
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
绩效信息 公开 |
绩效信息公开 |
3 |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
3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3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3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监督管理 |
绩效问责 |
3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
3 |
|
项目及资金 调整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3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
3 |
|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
项目支出 绩效 |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 情况 |
30 |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
27 |
|
绩效管理创新 (+5分) |
管理制度创新 |
3 |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 |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
0 |
|
工作推进创新 |
2 |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
0 |
||
监督发现问题 (-5分) |
违规问题 |
-5 |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分 |
0 |
|
扣分项(-5分) |
-5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
0 |
||
评价结论 |
总评分(96分) 优秀(X≥90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