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科局: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6-14 17:09 来源: 县教科体局计财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管理职能。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外关系,建立新形势下教育事业的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

2.资金申报依据。每年省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教育部和财政部汇总上报当年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人数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结余情况。教育部对各地报送的学生人数进行审核并提供给财政部。财政部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学生人数核定各省份当年专项资金预算数,并结合上一年度结余和提前通知额度情况,下发预算文件补足当年所需专项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级财政部门。

3.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19〕128号)、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教科体发〔2019〕1号)、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教科体〔2020〕168号)、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教科体〔2017〕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自查、检查,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资金报账签批程序,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落实了义务教育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金分担方法,申请条件、程序及资助对象评审,资金发放、监管及监督,解决了经济困难家庭入院难问题,保障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4.资金分配原则。根据学生实际就餐次数考核核算应补助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资金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2.5万人。按相应补助标准学校及时供餐率达到100%。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

2.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补助人数2.5万余人。其中:小学阶段补助人数1.7万人,初中0.8万人。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之前完成。成本指标: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费控制在年度预算2434万元以内。经济效益指标:学生身体健康促进学习效果提升,进而可能提高教育投资的回报率,从经济角度体现营养改善计划的价值。良好的营养有助于减少疾病发生,从而降低未来可能的医疗支出,这一指标可以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在节省医疗费用方面的作用。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社会公众满意度逐步提升。满意度指标:减轻贫困家庭学生负担,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师生、家长、社会满意率95%以上。

3.绩效目标合理。经自查,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上年学生人数总额控制情况,县财政实际预算243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经县教科体局申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县财政批复预算24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43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实际支付资金2434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19〕128号)文件要求。

2.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按照学生人数、教学点及时预算,年末及时清算下达。我县严格落实教育相关政策,服务好全县学生,保障好教育资金,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在保障工资、运转、基本民生外,优先保障了教育支出需求。

3.拨付合规性。

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

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19〕128号)、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教科体发〔2019〕1号)、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教科体〔2020〕168号)、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教科体〔2017〕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自查、检查,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资金报账签批程序,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落实了义务教育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金分担方法,申请条件、程序及资助对象评审,资金发放、监管及监督,解决了经济困难家庭入院难问题,保障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助推脱贫攻坚。

5.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6.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一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南江县教科体局关于印发《南江县教科体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教科体〔2022〕77号),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体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二是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做到指标能够全覆盖的就全部覆盖。三是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事前绩效评估。四是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根据财政检查要求,严格管理绩效指标。五是强化结果应用。根据绩效指标情况,及时反馈指标合法合规性。六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管理指标。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根据《南江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预算到一级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确定相关责任人。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南江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营养改善计划分管领导,实施流程按照财务收支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二) 项目管理情况。

出台《南江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南江县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办法》。南江县紧紧围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取得了可喜成效。南江先后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全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优秀县、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承办了全省中小食品安全暨后勤保障工作现场会。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教科体局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安监室主任直接责任。全县中小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均为100%。

坚持两种经营模式。按照改善就餐环境、降低饭菜价格、保障饭菜质量、提高满意度的要求,推行自办自管和购买服务两种模式。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完全中学、职业中学高中部既可自主经营,也可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

坚持三级管理体系。建立县级部门、学校、膳食委员会三级管理体系,强化县级部门管理职责、学校经办职责、膳食委员会监督职责。

坚持四套管理台账。建立基础工作、日常监管、资金监管、监督问责四套管理台账,推进阳光公开管理,确保食品和资金安全。基础工作台账: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合同签订、就餐学生信息、学生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资质等内容。日常监管台账:主要包括大宗食材验收单、出入库记录、从业人员晨检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餐用具消毒记录、留样试尝陪餐记录、食堂餐厨垃圾处理记录、“阳光校餐”上报及反馈信息等内容。资金监管台账:主要包括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学校食堂财务资料等资料。监督问责台账:主要包括监督检查记录表、监督问责记录表、相关影像资料等内容。

坚持“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标准化、日常管理制度化、食材采购规范化、制度标牌统一化、档案管理系统化建设,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学校加强学生就餐考勤,准确核实实际补助天数及人次。二是每月10日前将上月经学生本人、班主任、膳食委员会、内审小组、汇总人、分管领导、学校负责人签字的《营养餐用餐确认汇总表》及相关报表上报县营养办审核。三是县财政将营养餐补助按时足额兑现给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学校全额用于学生膳食补助。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2.5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农村学校全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供餐100%。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之前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把项目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让项目资金发挥效用,让群众满意,学生满意,让学生以及家长感谢党的关怀。项目质量完成好,为师生营造了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超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申报依据充分,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轨迹资料完整,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资金使用绩效良好。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县教科局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024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县教科局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024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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