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江县“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4-08-27 10:55 来源: 南江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2023南江县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为1228 万元2022年的1232万元减少4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2万元
  2023年全县各部门(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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