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拟定地方性财政稽查意见和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建议;监督检查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县财政局内各单位在编制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真实、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强化“一卡通”规范发放日常监管工作
建立以县纪委监委为主导,县财政局主抓,县人社局和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一卡通”规范发放工作体系,通过采取专项督导等工作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一卡通”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兑现及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规范操作流程,与各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新工作格局。同时按照市纪委要求,配合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日活动,对公开项目进行财政制榜,对各乡镇集中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通报曝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对资金发放有误的进行退赔或追收,不断推进补助资金公开透明,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并深入乡镇核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下发工作提示函51份,督促整改问题5个,重新兑付资金47.81万元,清退虚报冒领资金0.2万元。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财会监督工作意见
根据省市要求,深入学习《意见》精神,一是提高站位强贯彻。深刻认识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从国家治理、民生福祉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财会监督的重要地位。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按照省厅要求,局党组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于3月初分别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专题学习,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争取重视和支持。二是精心谋划强部署。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成立南江县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起以财政监督局为主导、业务股室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做到内部一盘棋,积极推动《意见》相关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多种形式认真学。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2月下旬,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开展《意见》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财会监督新内涵、新定位、新原则、“五位一体”新体系、“纵横贯通”新机制以及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新重点任务等,确保《意见》准确落实到财会监督实际工作。全局财政干部整体学,结合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活动,将《意见》学习宣传作为岗位练兵重要内容,通过“财政大讲堂”和个人自学,采取“3个1”(组织1次传达学习、开展1次集中解读、制作1份“口袋书”)形式加强理论辅导。财政监督干部着重学,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各业务股室(单位)人员定期开展专题研学和坚持反复学习,在日常财会监督中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纵横双向交流学,在纵向上,县财政局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指导督促,提高《意见》学习宣传的普及率、覆盖面;在横向上,各业务股室(单位)在日常服务管理的基础上,走进县直各预算单位,带着《意见》精神学习宣传推广,重点加强财会人员的学习培训。
3.重点开展2023年度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工作安排后,我局赓即到县保密办按要求领取涉密文件,并立即召集相关股室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研究制定我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经局党组研究,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南财监督〔2023〕2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财监督〔2023〕3号)按要求下发到全县乡镇街道、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了自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同时,为做好全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于财政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成立专项领域工作组,由相关业务股室牵头,成立复查组,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九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69个,涉及金额3174万元,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重新兑付资金16.3万元,收到资产处置补缴收入1.06万元。
4.持续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全县所有负责编制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2021年度决算和2022年度预算公开情况全面检查,通过抽查发现,28个单位存在预决算公开网址链接打不开、打开无内容等问题,部分单位预决算公开报表缺少目录及文字说明缺失,或说明内容简单化,预决算公开的透明性不强。已全面整改完成。
5.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会计股协同财政监督检查局对我县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通过检查发现1家代理记账机构存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情况,我局责令该企业在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前暂停代理记账业务,并积极申办代理记账许可证,目前已整改完成。
6.扎实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我局抽调人员形成两个检查组一个督查组,投入检查力量10人,对桥亭镇、仁和镇、正直小学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户数3户,违规问题金额1263.71万元,应缴财政金额0.61万元,应退金额0.1万元。并对两个单位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相关问题持续整改中。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隶属于县财政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监督检查一股、监督检查二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5.5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万元,增长1.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增加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7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5万元,占77%;项目支出35.72万元,占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万元,增长1.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增加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万元,增长1.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增加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86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6万元,占8.3%;卫生健康支出6.01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8.74万元,占5.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5.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支出决算为3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36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配置;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监督检查专项经费项目、民生数据监督平台维护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督(项):指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险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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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92221T000000152367-监督检查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财政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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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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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要求,开展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预计投入经费30万,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 |
按要求开展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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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要求,开展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预计投入经费30万,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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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22 |
30.22 |
23.04 |
76.25% |
10 |
7 |
部分差旅费未及时报账处理,导致资金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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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30.22 |
30.22 |
23.04 |
76.2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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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频次 |
≥ |
6 |
次/年 |
7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抽检覆盖率 |
≥ |
30 |
% |
30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整改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全县财政安全,各单位核算规范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监督检查严明纪律,不利用检查以权谋私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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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资金支付缓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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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及时报账完成支付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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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92222T000006774854-民生数据阳光监督平台维护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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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财政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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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为巩固“一卡通”治理成果,持续加大民生资金管理,投入经费9万元,保证民生数据平台的运行,解决平台系统问题。 |
保障平台安稳运行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为巩固“一卡通”治理成果,持续加大民生资金管理,投入经费9万元,保证民生数据平台的运行,解决平台系统问题。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68 |
12.68 |
12.68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68 |
12.68 |
12.6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系统故障解决率 |
= |
100 |
% |
100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证平台的运行 |
定性 |
好坏 |
|
好 |
40 |
4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平台用户满意度 |
≥ |
95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无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