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博物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查核等方式,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自查研判、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博物馆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直属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三级博物馆,代管巴山游击队纪念馆、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内设综合办公室、文物典藏及研究部、社会教育及陈列展览部、安全消防及保障部四个内部机构。
(二)机构职能。南江县博物馆承担着文物征集,馆藏文物典藏研究、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职能。
(三)人员概况。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在职职工共25人,其中在编在岗职工13人,临聘编外人员12人(含讲解员3人、安保4人、保洁3人、纪念馆和陈列馆管理员各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89135.53元,财政拨款支出5289135.53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共计5289135.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67036.6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49.00元,卫生健康支出111487.92元,住房保障支出167062.00元。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215935.53元、日常公用经费73200.00元,项目支出中行政事业类项目3000000.0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单位工作要求,我馆制定了《南江县博物馆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博物馆工作考勤制度》《南江县博物馆绩效考核制度》《南江县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南江县博物馆内控管理制度》等保障了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绩效目标,目标完成100%,预算编制基本准确,预算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绩效目标填报真实、完整、可行性高;绩效目标过程监控规范,时效性长;绩效评价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 强化内部控制。我馆一直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23年,我馆对各项资金的管理、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各项经费支出实行按程序“一单三签”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
2. 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批程序,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严格履行“一单三签”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3.提升管理水平。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2023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综合绩效情况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细则,对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将把绩效目标的自评结果运用到以后年度的项目实施中,并将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个单位在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实施决策正确,适应了新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南江文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县财力不足,人员紧缺,各项经费的下达、拨付相对迟缓,我馆绩效成果与国家三级博物馆的指标有一定的差距。
(三)改进建议
按照国家三级博物馆的指标要求,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地方财政加大对文物保护和免费开放资金的投入支持。确保县博物馆能够高效有序运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附件:2024年南江县博物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南江县博物馆
2024年6月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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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江县博物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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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
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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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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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管理(15分) |
组织机构完善 |
岗位设置合理 |
2 |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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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完善 |
内控制度建立 |
2 |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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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合规性 |
2 |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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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执行 |
2 |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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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完善 |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
2 |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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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 |
宣传培训 |
1 |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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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 |
会计核算及时性 |
1 |
会计核算及时 |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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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规范性 |
2 |
会计核算规范 |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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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 |
1 |
会计档案规范 |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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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管理(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规性 |
1 |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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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作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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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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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覆盖率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4 |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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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完整性 |
1 |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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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操作性 |
1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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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
1 |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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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运行监控(15分)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
2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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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率 |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
2 |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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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管 |
预算执行率 |
1 |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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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批 |
1 |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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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规性 |
1 |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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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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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 |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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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核 |
1 |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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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
1 |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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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 |
预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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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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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实施(15分)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5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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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评价覆盖率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5 |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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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质量 |
评价质量 |
5 |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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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
绩效信息公开 |
绩效信息公开 |
3 |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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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3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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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3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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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
绩效问责 |
3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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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资金调整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3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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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
项目支出绩效 |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
30 |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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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创新(+5分) |
管理制度创新 |
3 |
在绩效管理制度上有创新 |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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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创新 |
2 |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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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发现问题 (-5分) |
违规问题 |
-5 |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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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5分) |
-5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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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总评分(X) 优秀(X≥90分)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