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2024-09-06 16:05 来源: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9 月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24

附件1 -----------------------------------------24

附件2 -----------------------------------------34

附件3 -----------------------------------------38

附件4 -----------------------------------------48

附件5 -----------------------------------------53

第五部分 附表---------------------------------------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9

二、收入决算表----------------------------------59

三、支出决算表----------------------------------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5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9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9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9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1)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2)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南江文化旅游走出去。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2)拟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3)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南江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县。

(二)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1.文旅经济持续增长。2023年度全县预计接待旅游人数1492.35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43.357亿(含文旅新区南江片区)。2023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次1518.46万人次,同比增长27.74%,完成预期目标101.75%,实现旅游收入141.44亿元,同比增长29.83%,完成预期目标98.66%。

2.品牌创建成果丰硕。《“三生相融”促振兴“歌画西厢”焕新颜—南江县旅游减贫案例》成功入选第四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104个最佳案例名单(全国文旅类仅2例);“加快乡村智慧旅游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成功入选2023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优秀案例;南江县成功入选四川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成为巴中市唯一上榜“2023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的区县;被评为“2023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2023美丽中国首选旅游目的地”;南江县在39个天府旅游名县复核考评中位列全省第15名、讲解员陈芙蓉新获评“天府旅游名导”并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四川省第四届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金牌讲解员称号、山语林燕憩堂获评“天府旅游名宿”;龙泉村入选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杨坝镇入选四川省100个魅力乡镇、“小巫峡森林康养基地”“光雾仙山铁炉坝森林康养基地”入选第八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名单;南江民歌非遗体验基地、集州欢歌非遗体验基地成功入选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非遗体验基地。

3.文旅项目有序推进。新储备各类文旅康养项目30个,进入市储备库17个,储备转开工项目9个;精心筛选文旅产业链招商引资项目10个,概算总投资65.8亿元。开展外出招商引资活动44次,对接意向企业47家次,签约落地南江县北极农旅融合综合体建设项目、张家坪文商旅综合体等文旅项目15个,总投资37.57亿元;2023年市县文旅重点项目共34个,项目总投资177.768亿元,2023年度总投资52.038亿元,年度完成投资达51.1845亿元;实施中小文旅企业成长计划和文旅企业培育工程,建立规上文旅企业“培育库”,现有“种子库”企业15家,“成长库”企业3家,“达标库”企业2家,2023年新培育规上文旅企业3家。持续丰富文化旅游业态,投资1.5亿元,建成投产川内首个南江华润希望小镇,实施梦里西厢田园综合体项目墙体彩绘3万余平方米;对全县旅游住宿提档升级,梦里西厢流萤小筑实现提质扩容,旅游旺季一房难求,南江锦江宾馆、华润希望乡村米兰花酒店、云顶茶笺小筑民宿开门迎客,云顶茶乡高山极限运动主题乐园即将正式运营,折纸民宿、太空舱民宿内外部装修已完工,正在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4.区域影响持续扩大。印发了《南江县2023年“天府旅游名县”文旅活动方案》,目前已成功举办和承办第五届南江金银花康养旅游文化节、2023南江华润希望小镇慈善半程马拉松、2023年巴中市红色故事讲解员职业技能大赛、南江县2023年文化旅游交流推介周启动仪式暨川东北天府旅游名县文化交流晚会等文旅活动19个,参加第十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国省市重大文旅活动13次。依托央视、四川卫视等电视频道和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川观新闻、四川观察等主流媒体曝光南江文旅50余次。“春有约,花不误,陌上紫藤香如故”被四川文旅厅官方报道,《梦境光雾山》入选国家文旅部浸式夜游示范案例,文章“四川巴中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思路”南江西厢村被《人民日报》报道,“光雾山的秋色”被列入中国国家地理并全网发布,“川东北旅联体精品线路”发布并被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中国旅游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等报道;红色文旅走廊发展联盟成立,南江成为首批成员单位,南江县博物馆、巴山游击队纪念馆入选“红色传承线路”。“周游川东北”线上线下融合营销系列活动案例被省文旅厅评为2023年国内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优秀案例。

5.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实行公共文化场馆“零门槛、全免费”开放,累计接待群众80万人次以上。启动并完成第一批评估定级乡镇文化站18个。县图书馆被国家文旅部在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评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巴山夜雨”图书馆入选2023年四川省全民阅读“三个一百”示范工程特色阅读空间,红叶书屋、巴山夜雨文化馆分馆入选巴中市2023年度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六个一批”优秀空间,县演艺中心、县文化馆体育舞蹈俱乐部、县巴山民歌传习基地入选全民艺术普及基地。依托“智游天府”平台,创建“南江县文化旅游”和“南江县悦读”志愿服务队伍,累计招募575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5次,服务时长共计1818小时,并多次荣登《四川文旅服务月报》。

6.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全年新创作、编排歌曲《金银花开》《春归南江》《云顶好风光》、小品《你我他》《审》、微视频《椿芽盐菜》《胜利》《肩膀》、歌舞剧《金银花开》、原生态民歌《巴山背二歌》《巴山劳动号子》《巴山拉石号子》、新民歌《谷子黄了》《千家磨儿转得圆》《韭菜谣》、舞蹈《畲山春》《花赞巴山》、现实情景剧《医护为民迎春来》等20余部;开展送文化惠民演出活动5场次、送戏下乡演出活动279场次、“集州欢歌”民俗文化展演8场次。第三届四川省艺术节中,新创作舞蹈《巴山女人》获得舞蹈类群星奖,广场舞《我们的田野》获得广场舞类群星奖,歌曲《羊角花开》《千家磨儿转得圆》获得合唱类优秀组织奖;舞蹈《畲山春》荣获四川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优秀作品奖,新编大型现代川剧《红漫巴山》获得省文化艺术基金扶持,先后在北京全国地方戏演出中心、四川成都等地参加展演,小品《审》获得四川省第二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五微”创作大赛微剧本一等奖,民歌《巴山背二歌》获得2023武陵山原声民歌艺术节三等奖,新民歌《千家磨儿转得圆》、原生态民歌《巴山背二歌》《巴山劳动号子》、新民歌《韭菜谣》分别荣获巴中市第二届巴山民歌展演大会一二三等奖;街舞《白领的蜕变》被省文旅厅评为省首届街舞大赛第三名,《巴山渔歌·拉网号子》获评“浪漫北部湾”第二届全国(钦州)渔歌邀请赛钦州湾金奖。

7.广播电视高效传输。全县39个广播电视发射基站正常运行,48个乡镇级电视公共服务网点、414个村级(社区)代办点规范服务,242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设施正常接收;南江县被纳入2023—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县,并获得2023年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双试点”建设优秀单位。完成南江县智慧广电示范区创建项目,并在全省智慧广电发展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谷子黄了》《金银花开》《椿芽盐菜》等11部作品积极参与“神秘蜀韵 百部川扬”“时代光影 百部川扬”网络视听节目申报,《谷子黄了》入选2023“时代光影 百部川扬”网络视听作品荣获第二季度优秀作品、年度优秀提名作品。

8.行业监管措施有力。切实扛牢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常态开展文旅领域安全生产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经营场所400余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0余个,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问题闭环销号。开展双随机检查7次,检查文旅旅游经营单位50余家次,日常巡查检查文旅场所3200余家次,约谈提醒经营业主10余次,取消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5起,没收违法出版物600余册。

二、机构设置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规划指导和资源开发股、文化遗产和艺术股(文保股)、公共服务和广播电视股、宣传推广和科技教育股、产业股、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股(统计股)、财务股(审计股)、党建人事股等10个机构。直管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和县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代管县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其中,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县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纳入局机关统一预算,其余单位均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独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203.79万元。同2022年度收、支总计1957.33万元相比,增加21246.46万元,增加1085.5%。变动原因:一是因为项目收支增加。二是本年度新增了专项债券云顶茶乡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智慧广电示范区、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等项目致使政府性基金增加。三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致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年收入合计2320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4.52万元,占8.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259.27万元,占91.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年支出合计2320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87万元,占3.7%;项目支出22345.92万元,占9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03.7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46.46万元,增加1085.5%。变动原因:2023年度收、支总计23203.79万元。同2022年度收、支总计1957.33万元相比,增加21246.46万元,增加1085.5%。变动原因:一是因为项目收支增加。二是本年度新增了专项债券云顶茶乡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智慧广电示范区、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等项目致使政府性基金增加。三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致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4.52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19万元,增加1.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4.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2.76万元,占83.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8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43.74万元,占2.25%;农林水支出110万元,占5.65%;住房保障支出51.13万元,占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94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163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2023年决算数为475.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023年决算数为10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和旅游-文化活动:2023年决算数为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23年决算数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2023年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23年决算数为7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1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2023年决算数为55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106.8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决算数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7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26.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4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2023年决算数为2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023年决算数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2023年决算数为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023年决算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决算数为5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023年决算数为5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3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35%。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增加0.72万元,增加218.18%。变动原因是因为2022年资金不足,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未支付,2023年支付了2022年部分未支付的公务接待费用。同时,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在公务接待中,全年接待5批次,96人,均属于国内公务接待,无外事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比2022年增加0.72万元,增加218.18%。变动原因是因为2022年资金不足,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未支付,2023年支付了2022年部分未支付的公务接待费用。同时,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在公务接待中,全年接待5批次,96人,均属于国内公务接待,无外事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迎接各项考察和调研等开支的用餐费等。全年接待5批次,96人,共计支出1.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59.2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 文广旅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1万元,与2022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因公车改革,无公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资金、旅游安全监管、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等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并对其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支出收支相等,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指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的支出。

④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指反映除指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指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指反映除已指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此科目反映。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①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②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③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规划指导和资源开发股、文化遗产和艺术股(文保股)、公共服务和广播电视股、宣传推广和科技教育股、产业股、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股(统计股)、财务股(审计股)、党建人事股等10个机构。直管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和县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代管县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其中,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县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纳入局机关统一预算,其余单位均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独预算。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2.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南江文化旅游走出去。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2.拟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3.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南江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县。

(三)人员概况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有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名,事业编3名,机关工勤2名;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名;县旅游信息中心有事业编制5名;县光雾山文艺中心事业编制10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有在职人员27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2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有在职人员4人;县旅游信息中心有在职人员10人;县光雾山文艺中心有在职人员2人,另有8名定编不定人的长聘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总收入23203788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37881.49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总支出23203788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32037881.49元。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27600.1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831.60元,卫生健康支出437445.89元,住房保障支出511256.0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成立了相应的内控领导小组。形成了组织机构健全、内控岗位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执行有效的单位内控管理机制。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年初,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针对本级配套安排的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经费、免费开放资金和旅游安全监管经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同时,对免费开放资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了项目自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按照应采尽采的要求,依据审批采购方式实施了政府采购。二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加强了资产管理,根据单位实际资产编制了资产卡片,并纳入资产系统管理,对年度新增资产及时建立了资产卡片和登记,每月度按时进行资产折旧管理。四是依法进行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及时将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五是加强了财务核算,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做到了核算及时、准确,并依法接受了审计和财政监督等。

(四)综合绩效情况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情况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针对评价报告中反馈的问题,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了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4.本单位经济效益评价方面:一是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二是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了盘点和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四、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5分,主要扣分点是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单位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单位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二)改进建议

1.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3.严格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附表

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评价得分

评价得分

 95

基础工作管理(15分)

组织机构完善

岗位设置合理

2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2

管理制度完善

内控制度建立

2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2

内控制度合规性

2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2

内控制度执行

2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2

指标体系完善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2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2

宣传培训

宣传培训

1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及时性

1

会计核算及时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规范性

2

会计核算规范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2

会计档案管理

1

会计档案规范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管理(10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合规性

1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1

与工作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覆盖率

绩效目标覆盖率

4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

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完整性

1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1

绩效指标操作性

1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1

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1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1

绩效运行监控(15分)

预算完成率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2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预算执行率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2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监管

预算执行率

1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1

财政审批

1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1

政府采购合规性

1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1

资产清核

1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1

日常管理

1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1

预决算信息公开

预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决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绩效评价实施(15分)

部门项目自评率

部门项目自评率

5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5

资金评价覆盖率

资金评价覆盖率

5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评价质量

评价质量

5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5

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绩效信息公开

绩效信息公开

3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3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3

监督管理

绩效问责

3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3

项目及资金调整

项目及资金调整

3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3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项目支出绩效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30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25

绩效管理创新(+5分)

管理制度创新

3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0

工作推进创新

2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0

监督发现问题 (-5分)

违规问题

-5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分

 0

扣分项(-5分)

-5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0

评价结论

总评分(X) 优秀(X≥90分)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附件2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现将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实施2023年革命老区革命博物馆纪念馆提升行动示范项目的通知》(川文物革〔2023〕26号)精神,为改善提升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陈列馆条件,2023年5月申报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同年7月,省文物局批复该项目,并下达项目资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3〕39号)200万元。

2023年10月,项目资金按程序下达指标到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我局赓即组建专班,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按程序组织实施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现已完成基础设施施工,展陈大纲、版式图初审,正在上报审核,并努力推进展陈提升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综合评价结论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和实施,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进度有序,效果较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使用省文物局、省财政厅支持的《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3〕39号)专项资金,总投资200万元,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责任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采购程序、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主要以上世纪30年代红四方面军在长赤的战斗史实及长赤人民做出的贡献为依据,撰写大纲、深化设计并在长赤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今禹王宫)陈列布展,拟实施展陈面积800平方米左右,建成后常年对外免费开放,计划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助推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该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招标并确定中标企业,2023年2月27日与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合同,现已完成基础部分施工,展陈大纲、版式图完成初审,正在上报相关部门审核,根据目前实施进度能按合同约定时间结项。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在巴中市闻达代理有限公司实施公开招标,确定成都金明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2023年2月27日与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合同。截至目前,展陈提升基础施工、展柜、场景、油画等完成,展陈大纲、版式图完成初审,项目工程量已完成80%,资金拨付按《合同》约定已支付175.95万元,占总金额的90%,剩余的10%尾款质保期满支付。

2.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助推南江红色文化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文旅融合;通过项目实施,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的设施设备、环境提升、陈列展览、宣教活动及其他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年均可接待群众10万人次以上。

3.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的各项基础设施得以提升,让群众更加直观感受到苏维埃红色文化,更好地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深受群众欢迎,满意度达96%以上。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方案》《版式图》审核程序严谨,需要时间较长,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相关问题,我局将从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及时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具体困难,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对接,争取项目节点考核和项目预估研判,将资金拨付与项目各节点紧密结合,以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绩效自评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项目资金专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项目实施管理的依据,为进一步优化2023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提供科学化、规范化的经验依据。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由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业主,县文保中心、县博物馆全程参与并负责文物保护、行业标准、业务把握,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工作,管理专项资金、确保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按时间节点考核研判并推进落实。

附件3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及职能。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是该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现建设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165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现建设资金(戏曲进乡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46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江县实际,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上报了南江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和申请,确立了建设任务和目标,并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统一管理、单独核算、收支清晰”的总体要求,确保2023年度南江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南江县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批复500.72万元,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资金批复139.5万元,主要用于:

1.巴山游击队编演。以现代川剧手法、舞台剧形式、时长不低于90分钟。以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巴山游击队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和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为主题体现。

2.民生实事户户通运行维护。南江县内39座地面数字发射基站、杆线日常维护、链路传输及用电保通;保障全县242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设施正常接收(包括地面数字电视用户、直播卫星接收用户);原48个乡镇内的所有村村响链路传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105个社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代办点的运行维护,309个村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代办点的运行维护,全县414路应急广播链路传输和县级平台维护;251个村村响(应急广播)点位平台和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等。

3.文化系列活动。进行相关文化活动的开展、文化作品创作、文化演出活动,以及云顶茶乡文旅康养活动推进会等。

4.南江县片区文化旅游规划、文旅品牌创建。片区旅游规划项目为编制《南江县乡镇级片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和《南江县乡镇级片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文旅品牌创建项目由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乙方,向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提供天府系列品牌创建指导辅导服务。

5.送戏下乡。2023年开展送文化下乡场次279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依据上级规定申报了项目资金,并报送了实施方案。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教〔2023〕50号)《关于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教〔2023〕27号)批复项目建设资金共计500.72万元,戏曲进乡村资金13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专项经费下达我单位后,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按月申报资金使用计划。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专项工作经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下达后,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格实行 “三专一直”的管理制度,即: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和财政直接支付,逗硬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确保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单位资金支付模块实现支付,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控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资金安全。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1.巴山游击队编演。于2022年9月20日完成剧本创作;2022年10月5日完成响排;全剧120分钟。2022年10月25日完成首演;2022年12月17日在巴中市举办《红漫巴山》新闻发布会,并于12月17日、18日、19日完成三场演出;2023年3月7日、8日在巴中市南江县完成《红漫巴山》两场演出;2023年3月23日《红漫巴山》完成北京巡演。已完成全部“招标文件”要求。

2.民生实事户户通运行维护。一是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实现全县242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正常运行>95%,智慧广电APP用户信息录入率不低于90%,APP 线上线下派单率不低于80%,群众满意率>95%。二是地面数字电视基站运行维护。确保39座地数基站设备完好和运行正常,停播率<0.05%,群众满意率>95%。三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运行维护。确保原48个乡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和309个村级、105个社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代办点运行规范,按要求开展维修维护服务,做好各类台账的登记、数据上报。四是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确保应急广播链路传输及平台正常运行,不可抗拒情况除外畅通率不低于99%。五是村村响运行维护。确保原48个乡镇村村响链路传输正常和251个村级(社区)点位平台、设备日常运行,不可抗拒情况外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9%。六是公共WIFI运行维护。确保全县500个公共WIFI正常运行,接入宽带不低于100M。

3.文化系列活动。举办了第二十一届光雾山国际红叶节期间南江县文化体育活动周系列活动;云顶茶乡文旅康养项目加快推进了云顶茶乡旅游开发、加快形成综合旅游接待体系,有利于加强旅游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4.南江县片区文化旅游规划、文旅品牌创建。片区文化旅游规划目前编制团队已完成“南江县乡镇级片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和“南江县乡镇级片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该项目的实施为全省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赤溪镇西厢村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定为第二批天府旅游名村,有力助推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天府旅游名村创建工作。

5.送戏下乡。2023年计划开展送文化下乡场次279场,已完成送戏下乡279,完成率100%;送戏下乡质量达标,节目符合要求,戏曲进乡村演出节目中地方戏曲曲目占比70%以上,实际节目合格率98%,实际完成98%;在本年度内完成所有目标,截至目前已完成279场送戏下乡演出,完成100%。

(二)目标完成质量

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目前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三)目标完成进度

所有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预定进度计划。

五、项目效果情况

项目支出产生的效益显著,达到了预期的资金使用效果,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南江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得到了纵深推进,文化事业得到了全面加强,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满足,在宣传推介南江的同时,促进了南江地方经济向好发展。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所有项目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完成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完成进度好,实施效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子项目推进不够平衡。

(三)相关建议

继续加大对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工作的资金支持。

附表

2024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  得分

备注

评价得分

 96

项 目 决 策

项目

设立

(5分)

立项

依据

1.项目设立是否有明确政策规定(0.5分)

有规定且当年必须安排(0.5分);无明确规定(0分)

 0.5

∑np。其中:n-抽样现场评价点指标得分情况;p-单个抽样项目点财政补助资金/所有抽样项目点财政资金总额

2.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1分)

围绕保障重点,紧扣发展大局(1分);满足部门运转需要(0.5分);不切合本地实际,实施效果较差(0分)

 1

3.文件依据、相关资料提供是否完整、充分(1分)

资料完整、充分(1分);有依据但提供不完整(0.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0分)

 1

立项

程序

1.是否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0.5分)

符合相关程序(0.5分);不符合相关程序(0分)

 0.5

2.是否经过可研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1分)

评估论证报告或决策记录完整(1分);评估论证报告或决策记录不完整(0.5分);未评估论证或集体决策(0分)

 1

3.是否通过单位表决一致通过立项(1分)

有单位表决文件资料或会议纪要(1分);无任何资料(0分)

 1

绩效

目标

(8分)

目标设定

1.是否按年度计划编报绩效目标(1分)

已报送绩效计划且目标明确(1分);已报送绩效计划但目标不明确(0.5分);未报送绩效计划(0分)

 1

2.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决策(0.5分)

与文件规定或政府下达的任务数相一致(0.5分);与文件规定或政府下达的任务数有差距(0分)

 0.5

3.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0.5分)

单位申报数控制在财政审定数或实际完成数的2倍以内(0.5分);大于2倍小于3倍(0.5分);大于3倍(0分)

0.5

4.绩效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相关指标能否恰当准确反映绩效目标完成程度(1分)

目标细化,指标具体、恰当(1分);目标较粗略,考核指标不完整(0.5分);目标未细化到具体指标(0分)

1

5.实施计划是否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1分)

符合相关规范且按计划实施(1分);符合相关规范但实施进度与实际有差距(0.5分);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0分)

 1

6.绩效目标管理措施是否得当,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1分)

措施得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分);有措施但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0.5分);无管理措施(0分)

 1

7.预期产出和效益、效果是否符合正常业绩水平(1分)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1

8.绩效目标是否与经费预算相衔接,是否符合当地发展水平(0.5分)

衔接紧密且符合实际(0.5分);不相衔接且不符合实际(0分)

0.5

目标

调整

1.项目预算调整是否及时报送绩效目标调整方案(1分)

同步报送(1分);未报送(0分)

 1

2.目标修订或调整方案是否按程序报批和备案(0.5分)

按程序报批和备案(0.5分);未报批、备案(0分)

 0.5

经费

安排

(7分)

标准

控制

1.经费测算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定额标准(0.5分)

符合(0.5分);与相关规定和定额标准有差异(0分)

 0.5

2.经费预算是否与财力水平相适应(1分)

单位申报额控制在财政审定或实际支出额的2倍以内(1分);大于2倍小于3倍(0.5分);大于3倍(0分)

 1

3.是否体现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有关规定(0.5分)

测算细致且有节支措施(0.5分);经费测算随意性较大(0分)

 0.5

4.经费预算是否与设定的绩效目标相符合(1分)

相符(1分);基本相符(0.5分);不相符(0分)

 1

预算

约束

1.经费预算是否细化、具体、准确,具有可操作性(1分)

方案具体、细化,支出项目、金额有据可查(1分);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支出项目、金额基本准确(0.5分);方案粗略,开支项目、金额随意性较大(0分)

 1

2.资金用途和开支范围是否明确(1分)

用途明确、范围具体(1分);用途、范围基本明确(0.5分);支出用途、范围不明确(0分)

 1

3.资金支出进度是否明确、细化、科学合理(1分)

进度计划与项目实施衔接紧密(1分);进度计划与项目实施基本保持一致(0.5分);无进度计划(0分)

 1

4.有无预算约束控制措施(1分)

措施完善、细化(1分);有措施,但不具体(0.5分);措施缺失(0分)

 1

业务

管理

(15分)

制度

建设

1.是否制定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等监管制度(1分)

制度健全(1分);有但不完善(0.5分);未制定(0分)

 1

2.是否有相应的质量要求、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1分)

已制定(1分);未制定(0分)

 1

3.内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无制度缺失或管理漏洞(1分)

制度健全有效(1分);有内控制度但不完善(0.5分);未制定且存在管理漏洞(0分)

 1

4.制度、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规定或相关技术规范(1分)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1

组织

实施

1.是否按预定的业务内容组织实施,有无随意增减变更业务内容(1分)

严格按计划实施(1分);经批准有增减变动(0.5分);增减变动事项未经批准(0分)

 1

2.是否严格按照相应的进度控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程组织实施(1分)

严守规范、规程(1分);有违规操作行为(0分)

 1

3.投资变更、业务内容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1分)

变更、调整程序合法,手续齐备(1分);未经批准变更投资和业务内容(0分)

 1

4.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1分)

落实到位(1分);基本落实(0.5分);未落实(0分)

 1

5.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能否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实施过程的管理遗漏(1分)

落实较好且无责任事故发生(1分);落实较差但无责任事故发生(0.5分);未落实或有责任事故发生(0分)

 1

6.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项目实施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分);建档立卷但不完整(0.5分);无实施资料(0分)

 1

项目

监管

1.监管人员和监管技术手段等是否有效保障(1分)

保障到位(1分);基本保障(0.5分);监管人员和措施缺失(0分)

 1

2.质量管理、进度控制、过程监管和安全管理等项目监管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1分)

落实较好且无责任事故发生(1分);落实较差但无责任事故发生(0.5分);未落实或有责任事故发生(0分)

 1

3.项目管理薄弱环节能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对策(1分)

能及时发现且采取有效对策(1分);能及时发现但未采取对策或未发现(0分)

 1

4.项目监管意见能否及时反馈并得到落实(1分)

能(1分);不能(0分)

 1

5.项目监管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分);建档立卷但不完整(0.5分);无实施资料(0分)

 1

财务

管理

(15分)

财务

制度

1.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规范(0.5分)

内控制度健全规范(0.5分);内控制度不完善(0分)

 0.5

2.是否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0.5分)

已制定(0.5分);未制定(0分)

 0.5

3.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1分)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1

资金

分配

1.资金分配程序是否合规(0.5分)

合规(0.5分);不合规(0分)

 0.5

2.资金分配范围是否符合要求(0.5分)

符合要求(0.5分);不符合要求(0分)

 0.5

3.资金分配是否及时(0.5分)

及时(0.5分);不及时(0分)

 0.5

资金

拨付

1.资金拨付是否坚持规范的审批程序(1分)

审批程序规范(1分);审批程序不规范(0.5分);未审批(0分)

 1

2.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高效、简化便捷(1分)

手续便捷,及时高效(1分);手续繁杂,资金拨付不及时(0分)

 1

3.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制度(1分)

严格执行(1分);未严格执行(0.5分);未执行(0分)

 1

4.是否按预算、按进度拨付资金,有无超拨欠拨(0.5分)

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拨付(0.5分);有超拨欠拨(0分)

 0.5

5.是否有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的措施并有效执行(1分)

有措施且执行较好(1分);有措施但落实较差(0.5分);没有防范措施或发生资金安全事故(0分)

 1

资金

使用

1.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范围(0.5分)

符合(0.5分),有超范围或指定用途的支出发生(0分)

 0.5

2.重大项目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0.5分)

评估论证(0.5分);未评估论证(0分)

 0.5

3.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据(0.5分)

合法合规、真实有据(0.5分);有违规支出或依据不真实(0分)

 0.5

4.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定额管理要求(0.5分)

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0.5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0.5分)

不存在(0.5分);存在(0分)

 0.5

财务

监督

1.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1分)

落实较好(1分);落实较差(0.5);管理混乱(0分)

 1

2.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定(0.5分)

规范(0.5分);不规范(0分)

 0.5

3.是否体现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1分)

有节支措施且执行较好(1分);有节支措施但执行较差(0.5分);无节支措施(0分)

 1

4.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并分项目建立收支台账(0.5分)

分项目单独核算(0.5分);未对项目收支进行明细核算(0分)

 0.5

5.账务处理是否及时、规范(0.5分)

账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0.5分);不及时、不规范(0分)

0.5

6.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管理建议是否切合实际(1分)

真实、完整(1分);基本真实、完整(0.5分);有虚假信息或管理建议不切合实际(0分)

 1

项目

产出

(20分)

数量

完成

程度

产出数量完成率(用T表示),即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量与计划产出数量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T≥100%(5分);90%≤T<100%(3分);80%≤T<90%(2分)

;T<80%(0分)

 4

质量

完成

程度

质量达标率(用S表示),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S≥95%(5分);90%≤S<95%(3分);80%≤S<90%(2分)

;S<80%(0分)

 4

时效

完成

程度

完成及时率(用H表示),即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H≥0(5分);H<0(0分)

 4

投资

控制

程度

投资节约额(用N表示),即完成项目预定目标的实际投资节约额与预定投资额的比率;反映项目投资控制的效果(5分)

N≥0(5分);-10%≤N<0(3分);N<-10%(0分)

 5

项目

效益

(30分)

经济

效益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根据各项目具体特点不同相应设定相应的个性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23

社会

效益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生态

效益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可持续

影响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6分)

社会满意程度

社会满意程度(用R表示),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6分)

R≥90%(6分);80%≤R<90%(4分);70%≤R<80%(2分)

;R<70%(0分)

 6

扣分项(-5分)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附件4

南江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川剧《红漫巴山》创编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现将南江县川剧《红漫巴山》创编演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于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红漫巴山创建采购项目的主体单位。

2.红漫巴山创建服务团队采购是根据红漫巴山创建地需要实施的一个政府采购项目。

3.资金管理和实施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

4.资金分配按照政府采购实施后的具体金额进行安排下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为纪念川陕革命根据地建立90周年,打造红色文化,传承革命精神,弘扬传统文化,振兴川剧,围绕巴山游击队在大巴山的战斗故事,充分融入巴山民俗文化,以川剧的形式展示巴山游击队可歌可泣的革命精神。特此实施大型现代川剧《红漫巴山》的创编演。

2.《红漫巴山》项目以现代川剧手法、舞台剧形式、时长不低于90分钟。资金额度在485万以内。以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巴山游击队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和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为主题体现。2023年10月前完成剧本创作,2023年12月前完成首演。完成不低于5场演出(南江2场、成都2场、巴中1场)。

3.申报内容与实际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了红漫巴山指导服务团队,并根据采购合同,向县政府申请安排资金120万元。县财政局安排了相关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川剧《红漫巴山》创编演项目采购资金120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局下达资金120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资金已支付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格实行 “三专一直”的管理制度,即: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和财政直接支付,逗硬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确定出品方:由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共南江县委、南江县人民政府、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剧协等单位联合出品。

2.搭建创编演团队:由四川省文联主席、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四川省川剧院院长陈智林为艺术总监及剧目出品人,四川省剧协秘书长杜林任导演,四川省川剧院优秀青年编剧曾皓月、杜林任编剧,四川省青年川剧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杨坤昊、尹莲莲,梅花奖得主、党的二十大代表张燕,文华奖得主杨韬,国家一级演员但志生,谭红梅等优秀演员参加演出,南江县选派青年演员参加演出。

3.确立项目甲方代表: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通过招标程序确定编剧、导演和演出团队。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班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抽调专门力量参加展演,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资金的管理及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全力抓好本次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县财政局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工作的进度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剧本创作;2023年10月5日完成响排;全剧120分钟。2023年10月25日完成首演;2023年12月17日在巴中市举办《红漫巴山》新闻发布会,并于12月17日、18日、19日完成三场演出;2023年3月7日、8日在巴中市南江县完成《红漫巴山》两场演出;2023年3月23日《红漫巴山》完成北京巡演。已完成全部“招标文件”要求。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该项目通过一年的精心筹备,数十次的研讨和打磨,剧情精彩、演技精湛,塑造人物形象鲜活,演绎出“一腔热血漫巴山,红色精神代代传”的青春版川剧。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均在时限内按时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剧不仅展现了巴山游击队将士坚定地革命理想信念、艰苦卓绝的斗争和军民鱼水情,并融入大巴山的民风民俗及自然景观。大型现代川剧《红漫巴山》已获得2023年度四川省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和浙川东西部协作支持项目,在10月份的排练和献礼党的二十大的“云直播”期间,数十万观众在网上观看,部分媒体做了相应报道,业界专家发表了相关剧评,获得一致好评。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极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大程度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完成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完成进度好,实施效果较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展演的成本高,覆盖面小,不能满足群众共享文化成果。

(二)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对文化事业板块的经费投入,保障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

七、2023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附件5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现将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于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采购的主体单位。

2.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服务团队采购是根据项目创建地需要实施的一个政府采购项目。

3.资金管理和实施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

4.资金分配按照政府采购实施后的具体金额进行安排下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主要以上世纪30年代红四方面军在长赤的战斗史实及长赤人民做出的贡献为依据,在长赤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今禹王宫)陈列布展,拟实施展陈面积800余平方米,建成后常年对外免费开放,计划年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以上,助推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根据采购合同,向县政府申请安排资金200万元。县财政局安排了相关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采购资金200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局通过南财综〔2022〕6号下达资金200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资金已支付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格实行 “三专一直”的管理制度,即: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和财政直接支付,逗硬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的需要,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结合南江实际,确定采取政府采购形式面向社会购买专业的指导服务团队开展创建工作,随后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向县财政申报了政府采购,财政局采管办审批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在收到采管办的审核批复后,我局就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2022年10月,项目资金按程序下达指标到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我局赓即组建专班,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按程序编撰展陈大纲、版式图、解说词并按规定逐级审批通过,并努力推进展陈提升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责任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采购程序、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作实效、项目管理规范,进度有序,效果较好。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在巴中市闻达代理有限公司实施公开招标,确定成都金明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2023年2月27日与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合同。截至目前,该展陈提升项目工程量已完成100%。

2.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助推南江红色文化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文旅融合;通过项目实施,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的设施设备、环境提升、陈列展览、宣教活动及其他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年均可接待群众10万人次以上。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完成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完成进度好,实施效果较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方案》《版式图》审核程序严谨,需要时间较长,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二是项目推进进度未与资金拨付进度完全配套,导致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低于预期。

(二)相关建议

针对相关问题,我局建议从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及时汇报项目实施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对接,争取验收合格按期支付给乙方相应款项。

附表

2023年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

评价得分

96

项目管理(20分)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合理

3

评价是否已依规设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权责是否清晰

1.已设立专管员的得2分;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权责清晰的得1分

3

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完善

3

评价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建立内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形式上可以单独制定,也可以概括制定,但相关内容不可缺少

是否建立完善的岗位设置和人员执业控制管理制度、分级授权及集体决策控制管理制度、采购流程及重点环节控制管理制度、违法采购活动不组织控制管理制度、采购费用收取及退还控制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合理

3

评价有无财政预算,采购金额是否超预算

1.有采购预算,得2分;2.采购额控制在预算金额内的,得1分

 3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规范

5

评价财务核算及时、规范情况

财务核算及时、规范的得5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5

资金拨付

资金拨付合规

3

评价资金拨付及时、合规情况

资金拨付及时、合规得3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3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完善

3

评价是否按照规定完整地、妥善地保存政府采购文件档案

1.丢失整个项目档案的,扣3分;档案不完整地视情况扣分;2.未集中归档保管的,扣0.5分;无档案索引目录的,扣0.5分;不及时归档的,扣0.5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多个应当扣分的情形,以扣分最高的一项来计分,即仅扣一次分。如果一个项目在档案管理上出现了应当扣分的情形,应当同时按照项目数量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

采购管理(30分)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合规

3

评价代理机构选择是否建立决策机制和代理协议签订是否合法合规

1.代理机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的,得2分;2.代理协议签订合法合规的,得1分

 3

政策执行

政策执行合理

3

评价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按照规定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策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采购文件应当执行而未执行节能环保政策的,扣1分;依法应当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而未给予的,扣1分;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扣1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问题,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

采购文件编制

采购问价编制规范

3

评价采购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是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评审方法和标准是否合法等

采购文件内容组成不完整地,扣1分;存在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歧义或者重大缺陷的,扣1分;评审方法和标准不合法的,扣1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问题,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

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

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13

评价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文件编制发售、评审专家抽取、评审委员会组成、现场评审、复核、信息发布、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收取退还保证金、履约验收等采购程序等

1.未按照规定执行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出现一个问题,扣1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问题,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13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规范

3

评价合同是否按时签订、公告和备案,履约验收是否合法合规等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得0.5分;2.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和备案的,得0.5分;3.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得0.5分;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得0.5分;5.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的,得0.5分;6.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的,得0.5分

 2.5

询问、质疑答复

询问质疑答复及时规范

3

评价是否依法受理供应商询问、质疑,是否及时作出相关回复,是否有效送达等

1.未建立台账的,扣1分;2.未按时作出相关答复(询问质疑答复、投诉说明、举报说明等)的,每起案件扣1分;3.投诉、举报事项经财政部门、复议机关、审判机关审理,属于集中采购机构责任的,每起案件扣1分。如果多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应当扣分的情形,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2.5

协助配合

协助配合有序

2

评价在日常工作中是否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履约验收,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信访、举报及其他日常监管工作等

不予配合或者消极配合的,视情况扣分

 2

目标完
成(20分)

数量完成
程度

数量完成率

5

产出数量完成率(用T表示),即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量与计划产出数量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T≥100%(5分);90%≤T<100%(3分);80%≤T<90%(2分);T<80%(0分)

 4

质量完成
程度

质量完成率

5

质量达标率(用S表示),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S≥95%(5分);90%≤S<95%(3分);80%≤S<90%(2分);S<80%(0分)

 5

时效完成
程度

时效完成率

5

完成及时率(用H表示),即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H≥0(5分);H<0(0分)

 5

投资控制
程度

投资控制率

5

投资节约额(用N表示),即完成项目预定目标的实际投资节约额与预定投资额的比率;反映项目投资控制的效果(5分)

N≥0(5分);-10%≤N<0(3分);N<-10%(0分)

 5

项目效
果(30分)

经济效益

旅游经济增长

6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根据各项目具体特点不同相应设定相应的个性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6

社会效益

文旅知名度提升

6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5

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发挥

6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5

可持续影响

名县创建影响

6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6分)

 6

社会满意程度

群众满意度

6

社会满意程度(用R表示),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6分)

R≥90%(6分);80%≤R<90%(4分);70%≤R<80%(2分);R<70%(0分)

 6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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