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侨务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依法维护侨益,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建设,弘扬中华文化,积极参政议政,拓展海外联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侨务工作专项经费根据中发〔2015〕4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中办发〔2014〕2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侨联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5〕11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13〕17号《中共巴中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期间群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县侨联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0.5元的标准申报,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审签同意,自2014年起纳入财政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例、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侨务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并严格执行。该项目资金作为侨务工作专项经费,属于财政拨款支出-办公经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范围。按进度申报用款计划,在财政审批后,严格执行单位的审批程序,按实际发生额在一体化系统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预算安排和工作进度分配资金,维持开展侨务工作的正常办公支出。主要是用于会务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慰问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为代表、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县进行经济合作及科技交流,招商引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与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开展海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弘扬中华文化,凝聚侨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归侨、侨眷的文化生活;加强侨联资产的管理,不断壮大侨联经济实力;做好国内外侨情的调查研究,涵养侨务资源,了解侨情民意,反映广大侨胞的意见和呼声。
2.项目应实现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及节庆联络联谊活动4次,走访慰问30人次,争取上级资金0.5万元,用于阵地建设,印制侨法宣传单2000份,开展法治宣传4次,开展全县内侨情调查10次,更新侨情信息台账,涵养侨务资源,召开第三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出侨联新一届领导班子,壮大侨联队伍。依法维护侨企及侨界代表合法权益,开展走访慰问侨界代表、困难归侨眷3次,凝聚侨心,服务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强化管理,所投入资金使用目标明确,做到了专款专用,程序合法,申报内容与实际结果相符合,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侨联“侨务工作专项经费”申报预算金额3.7万元,上年结转6.2万元,财政批复下达金额9.9万元,实施过程中没有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申报总金额3.7万元,上年结转6.2万元,财政批复总金额9.9万元,预算批复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资金批复投入使用后,依照我县财经纪律规定和财务要求、内控管理等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合法、有序、高效”的原则使用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确保项目预算合理、充分,能够覆盖项目所有的费用,项目批复后,县侨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对财政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明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在实施过程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利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避免资金闲置或者浪费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加快了各项工作进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联络联谊差旅费、走访慰问费、资料制作及印刷费、开展活动费、会务费。根据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财务报账制度支付相关经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按照“专款专用、据实结算”的原则,对项目经费按项目单独核算,经费支出审批程序齐全。全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重大项目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议,项目开展有序,按时顺利推进,确保项目限时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1.制度执行有力。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进度拨款,坚持部门联审制,先做事,后报账,从而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2. 坚持财务公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预决算及支出绩效评价公开。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照项目计划节点全部完成了走出去联络联谊,侨情调查,走访慰问,侨法宣传,召开选举换届会议,争取上级资金,服务侨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目标任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召开换届选举会议,强化领导班子,壮大侨联队伍;走访慰问,极大的凝聚了侨心;活动开展,汇聚了侨力;侨法宣传,维护了侨益;侨情调查,储备了侨的资源,助力南江经济社会发展。按质按量完成了目标任务。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年初目标计划,截至2023年度,目标进度完成率达100%,按时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为侨服务,涵养侨务资源,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弘扬中华文化,宣传推介南江旅游资源等,县侨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侨界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目标值圆满完成。
2.数量指标方面。开展了“迎新春·暖侨心”“话中秋·同圆梦”等走访慰问活动,为30余名知名、困难、残疾、空巢归侨侨眷、侨企送去了2万余元的慰问物资,开展联络联谊活动、侨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召开选举换届会议1次,争取上级资金0.5万元,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
3.时效指标方面。按照年初计划,各项指标年底全面完成,完成率达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县侨联热心为侨服务,走访慰问,深入侨企调研,及时解决涉侨诉求,侨界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该项目的实施,壮大了侨联队伍,凝聚了侨心,汇聚了侨力,发挥了侨智,维护了侨益,助力南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该项目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全额纳入年度预算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总体绩效评价好,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人力、财力等不足,侨联工作在国内,影响在国外,日常工作开展困难,项目部分具体事项的计划编制不够精确。
(二)相关建议
1、根据侨联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强化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
2、加大力度对绩效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绩效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报告
附件:2023年南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南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2024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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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价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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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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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决 策 |
项目 |
立项 |
1.项目设立是否有明确政策规定(0.5分) |
有规定且当年必须安排(0.5分);无明确规定(0分) |
0.5 |
∑np。其中:n-抽样现场评价点指标得分情况;p-单个抽样项目点财政补助资金/所有抽样项目点财政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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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1分) |
围绕保障重点,紧扣发展大局(1分);满足部门运转需要(0.5分);不切合本地实际,实施效果较差(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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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件依据、相关资料提供是否完整、充分(1分) |
资料完整、充分(1分);有依据但提供不完整(0.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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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
1.是否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0.5分) |
符合相关程序(0.5分);不符合相关程序(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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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经过可研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1分) |
评估论证报告或决策记录完整(1分);评估论证报告或决策记录不完整(0.5分);未评估论证或集体决策(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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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通过单位表决一致通过立项(1分) |
有单位表决文件资料或会议纪要(1分);无任何资料(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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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
目标设定 |
1.是否按年度计划编报绩效目标(1分) |
已报送绩效计划且目标明确(1分);已报送绩效计划但目标不明确(0.5分);未报送绩效计划(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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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决策(0.5分) |
与文件规定或政府下达的任务数相一致(0.5分);与文件规定或政府下达的任务数有差距(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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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0.5分) |
单位申报数控制在财政审定数或实际完成数的2倍以内(0.5分);大于2倍小于3倍(0.5分);大于3倍(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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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绩效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相关指标能否恰当准确反映绩效目标完成程度(1分) |
目标细化,指标具体、恰当(1分);目标较粗略,考核指标不完整(0.5分);目标未细化到具体指标(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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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计划是否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1分) |
符合相关规范且按计划实施(1分);符合相关规范但实施进度与实际有差距(0.5分);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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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绩效目标管理措施是否得当,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1分) |
措施得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分);有措施但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0.5分);无管理措施(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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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期产出和效益、效果是否符合正常业绩水平(1分) |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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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绩效目标是否与经费预算相衔接,是否符合当地发展水平(0.5分) |
衔接紧密且符合实际(0.5分);不相衔接且不符合实际(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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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1.项目预算调整是否及时报送绩效目标调整方案(1分) |
同步报送(1分);未报送(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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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修订或调整方案是否按程序报批和备案(0.5分) |
按程序报批和备案(0.5分);未报批、备案(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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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
标准 |
1.经费测算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定额标准(0.5分) |
符合(0.5分);与相关规定和定额标准有差异(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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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费预算是否与财力水平相适应(1分) |
单位申报额控制在财政审定或实际支出额的2倍以内(1分);大于2倍小于3倍(0.5分);大于3倍(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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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体现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有关规定(0.5分) |
测算细致且有节支措施(0.5分);经费测算随意性较大(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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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费预算是否与设定的绩效目标相符合(1分) |
相符(1分);基本相符(0.5分);不相符(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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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1.经费预算是否细化、具体、准确,具有可操作性(1分) |
方案具体、细化,支出项目、金额有据可查(1分);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支出项目、金额基本准确(0.5分);方案粗略,开支项目、金额随意性较大(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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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用途和开支范围是否明确(1分) |
用途明确、范围具体(1分);用途、范围基本明确(0.5分);支出用途、范围不明确(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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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支出进度是否明确、细化、科学合理(1分) |
进度计划与项目实施衔接紧密(1分);进度计划与项目实施基本保持一致(0.5分);无进度计划(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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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无预算约束控制措施(1分) |
措施完善、细化(1分);有措施,但不具体(0.5分);措施缺失(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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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业务 |
制度 |
1.是否制定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等监管制度(1分) |
制度健全(1分);有但不完善(0.5分);未制定(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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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相应的质量要求、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1分) |
已制定(1分);未制定(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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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无制度缺失或管理漏洞(1分) |
制度健全有效(1分);有内控制度但不完善(0.5分);未制定且存在管理漏洞(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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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度、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规定或相关技术规范(1分) |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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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
1.是否按预定的业务内容组织实施,有无随意增减变更业务内容(1分) |
严格按计划实施(1分);经批准有增减变动(0.5分);增减变动事项未经批准(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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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严格按照相应的进度控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程组织实施(1分) |
严守规范、规程(1分);有违规操作行为(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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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变更、业务内容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1分) |
变更、调整程序合法,手续齐备(1分);未经批准变更投资和业务内容(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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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1分) |
落实到位(1分);基本落实(0.5分);未落实(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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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能否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实施过程的管理遗漏(1分) |
落实较好且无责任事故发生(1分);落实较差但无责任事故发生(0.5分);未落实或有责任事故发生(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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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项目实施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
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分);建档立卷但不完整(0.5分);无实施资料(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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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1.监管人员和监管技术手段等是否有效保障(1分) |
保障到位(1分);基本保障(0.5分);监管人员和措施缺失(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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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管理、进度控制、过程监管和安全管理等项目监管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1分) |
落实较好且无责任事故发生(1分);落实较差但无责任事故发生(0.5分);未落实或有责任事故发生(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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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薄弱环节能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对策(1分) |
能及时发现且采取有效对策(1分);能及时发现但未采取对策或未发现(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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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监管意见能否及时反馈并得到落实(1分) |
能(1分);不能(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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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监管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
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分);建档立卷但不完整(0.5分);无实施资料(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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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财务 |
1.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规范(0.5分) |
内控制度健全规范(0.5分);内控制度不完善(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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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0.5分) |
已制定(0.5分);未制定(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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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1分) |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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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1.资金分配程序是否合规(0.5分) |
合规(0.5分);不合规(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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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分配范围是否符合要求(0.5分) |
符合要求(0.5分);不符合要求(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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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分配是否及时(0.5分) |
及时(0.5分);不及时(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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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1.资金拨付是否坚持规范的审批程序(1分) |
审批程序规范(1分);审批程序不规范(0.5分);未审批(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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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高效、简化便捷(1分) |
手续便捷,及时高效(1分);手续繁杂,资金拨付不及时(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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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制度(1分) |
严格执行(1分);未严格执行(0.5分);未执行(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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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按预算、按进度拨付资金,有无超拨欠拨(0.5分) |
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拨付(0.5分);有超拨欠拨(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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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有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的措施并有效执行(1分) |
有措施且执行较好(1分);有措施但落实较差(0.5分);没有防范措施或发生资金安全事故(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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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1.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范围(0.5分) |
符合(0.5分),有超范围或指定用途的支出发生(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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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项目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0.5分) |
评估论证(0.5分);未评估论证(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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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据(0.5分) |
合法合规、真实有据(0.5分);有违规支出或依据不真实(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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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定额管理要求(0.5分) |
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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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0.5分) |
不存在(0.5分);存在(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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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1.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1分) |
落实较好(1分);落实较差(0.5);管理混乱(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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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定(0.5分) |
规范(0.5分);不规范(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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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体现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1分) |
有节支措施且执行较好(1分);有节支措施但执行较差(0.5分);无节支措施(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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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并分项目建立收支台账(0.5分) |
分项目单独核算(0.5分);未对项目收支进行明细核算(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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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账务处理是否及时、规范(0.5分) |
账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0.5分);不及时、不规范(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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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管理建议是否切合实际(1分) |
真实、完整(1分);基本真实、完整(0.5分);有虚假信息或管理建议不切合实际(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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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项目 |
数量 |
产出数量完成率(用T表示),即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量与计划产出数量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
T≥100%(5分);90%≤T<100%(3分);80%≤T<9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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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质量达标率(用S表示),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
S≥95%(5分);90%≤S<95%(3分);80%≤S<9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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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完成及时率(用H表示),即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
H≥0(5分);H<0(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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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
投资节约额(用N表示),即完成项目预定目标的实际投资节约额与预定投资额的比率;反映项目投资控制的效果(5分) |
N≥0(5分);-10%≤N<0(3分);N<-10%(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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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目 |
经济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
根据各项目具体特点不同相应设定相应的个性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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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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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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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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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满意程度 |
社会满意程度(用R表示),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6分) |
R≥90%(6分);80%≤R<90%(4分);70%≤R<8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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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5分)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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