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6-12 16:42 来源: 司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南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攻坚之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务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落地落实。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常态化推动各地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及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加强转化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积极申报《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汇编》,加强宣传运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重点任务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有效开展述法评议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形成问题的发现、交办、整改工作闭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目标绩效办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行政执法这个“关键群体”,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系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讲座不少于2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线上平台参考率不低于90%。组织至少1次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全面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举办行政执法单位法制(规)股长素质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培训。(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二、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政府职能

(四)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把所有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列入清单,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开展营商环境“清障”行动,建立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推动《2024年为企办实事若干措施》落实。重点聚焦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反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招投标中存在的违反建立国家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等政策规定情形和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组织开展小切口、精准法治督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三、严格坚持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六)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规定,决策事项出台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从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涉企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事项合法性审查审核的必要前置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和集中公示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督查督导内容,对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决策程序的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将实施超过3年的决策事项纳入评估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目标绩效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南江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建成覆盖县乡两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级相关行权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八)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23年度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亮剑”行动,攻坚解决执法不规范、“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

(九)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落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举报机制,按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全面推广运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十)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综合能力。开展2024年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公开突发事件信息。(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六、健全完善诉调体系,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十一)完善多调联动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推进调解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深度衔接,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强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十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深化府院、府检联动,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参加听证率均达到100%。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十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方式,打造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分类制定《法律服务项目清单》,高效服务企业发展。开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对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涉法事务的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处置事项,提供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矛盾纠纷化解、项目合规管理等全周期、响应式服务。定期推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经信局、县国资监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十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利民等领域的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到位。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十五)汇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人大执法监督检查、专题质询职能,加强法治监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为县委县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反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立案调查。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组织开展“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大决策程序落实等情况法治督察,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法治意识,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十六)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赋能。推进城乡治理数字化建设,强化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赋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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