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南江县红十字会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9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14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遵照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
二、 机构设置
南江县红十字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南江县红十字会(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南江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8.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25万元,增长29.7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3万元,占85.69%;项目支出17万元,占1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8.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25万元,增长29.7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25万元,增长29.7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万元,占90.80%;卫生健康支出3.58万元,占3.1%;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5.35万元,占4.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8.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的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33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降低办公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应急救灾备灾能力提升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