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江县人大办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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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报告,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根据监委会主任提名,任免监委会副主任、委员;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务实笃行。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48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4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6件,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代表视察1次,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1次,组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1次和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1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全面完成了县十九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既定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人大办为县属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1个(经费未独立核算)。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37人,其中公务员26人,事业3人,机关工勤8人,长赡人员4人。与上年相比减少3人,主要是部分干部退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1195.9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22年1203.1万元相比,减少7.17万元,较少0.6%,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类支出较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9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93万元,占99.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84%;上级补助收入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95万元,占81.94%;项目支出215.99万元,占18.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119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与2022年1203.1万元相比,减少7.17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机关过紧日子,新增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类支出较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5.9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9.16%;与2022年1203.1万元相比,减少17.17万元,减少1.43%,主要原因是:机关过紧日子,新增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类支出较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8.81万元,占7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70万元,占11.93%;卫生健康支出52.10万元,占4.36%;住房保障支出50.31万元,占4.2%,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8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93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人大事务(款)支出93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人大事务款中,行政运行(项)支出70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人大会议(项)支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人大立法(项)支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人大监督(项)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代表工作(项)支出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人大信访工作(项)支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事业运行(项)支出3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1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支出12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中,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抚恤(款)支出2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死亡抚恤(项)支出2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中,行政运行(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5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中,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6.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5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中,驻村工作队经费(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9.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2.95万元,增加138.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放开,公务接待次数及接待人数增加,致使经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与其他人大系统业务交流等工作接待的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99万元,比2022年增加17.26万元,增加17.67%。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任务增加,下乡调研次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人大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人大机关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人大机关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所涉及的1195.93万元的财政资金全面完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人大办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预算审查咨询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预算审查咨询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对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1-6月预算执行、2022年总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的同时,重点安排了对南江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监督,并结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等,加强对相关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提出有效、可行的意见建议25条,进一步加强了对支出绩效和政策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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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92221T000000153003-预算审查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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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南江县人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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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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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细则》《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2023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2024年预算、调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
完成了对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1-6月预算执行、2022年总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的同时,重点安排了对南江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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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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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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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6.00 |
6.00 |
6.00 |
10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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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6.00 |
6.00 |
6.00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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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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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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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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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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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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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次数 |
≥ |
2 |
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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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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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成人大对预算的监督次数 |
≥ |
2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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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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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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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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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审查咨询费 |
≤ |
6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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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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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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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完成了对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1-6月预算执行、2022年总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的同时,重点安排了对南江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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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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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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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唐志明 |
财务负责人:杨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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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人大机关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人大办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人大机关自行组织对常委会例会经费项目、全国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预算审查咨询费项目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指各级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对事业保险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
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经费未独立核算)。内设财经委、预算工委、农工委、法工委、人代工委、代联室、研究室、教科卫体委、信访室、法制委、社建委、信息中心、机关党委。
(二)机构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根据监委会主任提名,任免监委会副主任、委员;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三)人员概况
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37人。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公务员26人、行政工勤8人、事业人员3人。长赡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95.9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009.89万元,年内追加预算经费186.0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93万元。其中:979.95万元,占81.94%;项目支出215.98万元,占18.0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岗位风险评估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力,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对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公文运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纪律约束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
2.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空调、电脑等采购。
3.“三公”经费使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8万元,占100%。
4.资产管理。我办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新购资产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同步录入,按规定计提折旧(摊销),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完整。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我单位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派驻纪检监督,按时上报各类资料。
(四)综合绩效情况
通过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强化了支出绩效理念,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的资源配置作用,保证了部门正常运转,发展了部门的各项事业。
四、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二)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
3.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附件2
预算审查咨询费项目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23〕1号)下达人大机关预算审查咨询费6万元。预算审查咨询费主要用于对南江县2021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2023年预算、调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县人大年初工作安排,2023年召开人代会两次,常委会8次,对2022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2023年预算、调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办根据项目绩效评价选点有关要求,对2023年预算审查咨询费项目进行了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资金按预算申报,支付率为百分之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保证项目资金按时到位,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决策。根据县人大年初工作安排,2023年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7次,对2022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2023年预算、调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2.项目管理。由于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2022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2023年预算、调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不存在招标、购买服务行为。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
3.项目绩效。完成了对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1-6月预算执行、2022年总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的同时,重点安排了对南江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预算审查咨询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对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及决算的审查,全县预算编制更加精细、科学,标准更加合规合理,预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预算监督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不断增强,项目使用效果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暂无。
(三)相关建议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