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2024年度“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计划

2024-05-17 10:19 来源: 党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推进南江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江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司发〔202210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培训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各村(社区)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有力抓手,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影响和带动身边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目标任务。20244月底前,在现有每个村(社区)4法律明白人基础上新增1名,实现全镇每个村(社区)有5法律明白人

、工作步骤

(一)开展遴选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开展新增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于本年4月底前完成。

1.遴选程序。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村(社区)两委推荐等方式,在2023年度 4 法律明白人基础上新增1法律明白人填写《法律明白人档案卡》,汇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台账》,经沙河司法所初核、沙河镇审核后报县司法局备案。其中,村(社区)两委成员占法律明白人比例不得超过 50%

2.遴选标准。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文化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接受教育能力;

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组织培训。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教育,积极邀请县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成员或沙河法庭、沙河派出所、沙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三)年度考核。任期内法律明白人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由镇社会治理办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考试、考核工作,并填写《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表》,沙河司法所会同村(社区)两委提出法律明白人考核评价意见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县司法局。

三、人员管理

(一)法律明白人所在村(社区)应在公共场所以显著方式公开法律明白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在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基层群众活动阵地放置法律明白人名册,方便群众联系,做到服务群众公开透明。

(二)各村(社区)要加强档案台账管理,及时掌握和了解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定期收集汇总法律明白人履职资料,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上报镇社会治理办。

(三)加强人员动态管理,针对出现不符合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人员,由村(社区)两委沙河司法所提出清退意见审核后,上报县司法局予以清退。由按程序申报递补人员,县司法局动态调整南江县法律明白人汇总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要将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点来抓,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

(二)聚焦示范引领。村(社区)要及时汇总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推荐优秀法律明白人”1名,于530日前报送法律明白人基本信息、先进事迹、活动图片,优秀先进事迹将择优向上级推送。同时法律明白人档案卡、台账等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镇社会治理办联系人:刘小芬;联系方式1778157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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