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2025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2025-05-15 10:50 来源: 执法办

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网格化管理及长效机制运行,有效提升镇域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监控实时化、处置及时化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实施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各级网格的职责分工,建立镇级负总责,各村(社区)干部管片抓线,网格员进点落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二级网格管理体系,实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边界清晰、责任明确、协调联动、高效运行的管理格局。

三、建立网格体系

(一)划分原则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镇(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村、社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公开公示。

2.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1.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镇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等方面常态长效管理,组织相关整治行动;2.制定辖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机制制度;3.落实上级网格交办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并及时反馈工作完成情况;4.统筹协调下级网格各项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下级网格无力解决的问题;5.及时上报本级网格无法解决的问题;6.指导和监督下级网格建立和运行情况;7.组织开展下级网格人员培训和宣传活动。

二级网格:1.负责辖区内文明村(社区)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镇管理、环境保护、秸秆禁烧、安全等方面工作指标的具体落实;2.及时处理辖区内上级交办的问题;3.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巡查,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反馈至上级网格;3.建立工作落实、问题排查、设施统计、社情民意、民生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档案;4.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5.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

(四)网格的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不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1)纪检监察监督:发挥行政监督作用,保障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2)社会舆论监督: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村组(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内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考核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信息快速传递制度,实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下派、及时处理,提高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和快速解决突发情况的能力;建立会商制度,通过工作例会、推进会、联席会商讨重大事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各级网格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网格系统的高效运转。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加强对网格的督查指导,形成定期督查,定期反馈,不定期巡查基本工作体系,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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