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坝镇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巴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南江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结合关坝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南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生态经济发展高地、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到2025 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镇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动全民守法,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1.维护宪法权威
(1)加强宪法学习。把宪法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广参与式、体验式法治实践,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2)加强宪法宣传。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3)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并在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执政能力和水平。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深化全民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5)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中心大局,贴近群众生活,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组织疫病防治、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国防安全、网络安全、森林防灭火、垃圾分类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6)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好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党委会议、政府职工会议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坚持会前学法、年度考核述职中述法。
(7)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加强对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师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在关坝小学持续开展“三带三进”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责任单位:关坝小学】
3.健全普法责任制
(8)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9)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鼓励全体法治工作者成为普法宣传员。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到2025年全镇每个村(社区)至少有5名骨干“法律明白人”。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在开展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同时,做好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四川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25年年底前实现至少有一个法治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
(二)建立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加快完善社会制度规范
5.配合完成立法调研工作
(11)按上级要求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各项工作。
6.加强道德规范建设
(12)大力开展道德教育。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完善道德银行等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
(13)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
(三)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
7.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14)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除依法不子公开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调、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8.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15)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罚和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9.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
(17)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居民、村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依法保障居民、业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鼓励农村以村民说事会、民情恳谈、众口调等形式参与村务管理,化解矛盾纠纷。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支部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力的战心作用,落实推进本村(社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及时研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法治社会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村(社区)要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南江、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制度,大力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强大合力。
(三)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对法治社会建设和责任落实的推动作用。把法治社会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确保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加强媒体联动,注重挖掘法治社会建设南江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全县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效,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