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兵役登记暨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员会,镇域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征兵工作,确保年度兵员征集及其他军事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对今年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积极适应新形势,扎实推进调整改革,严格规范征兵程序,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兵员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董自强、镇长陈云龙为组长的长赤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人武部长、副镇长彭显明任副组长,镇相关业务办公室负责人、派出所所长、中心卫生院院长、长赤中学校长、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民兵连长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征兵宣传发动、预征确定、组织网上登记报名、送站体检、政治审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人民武装部,由陈俊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强化宣传
(一)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宣传,村干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把征兵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让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二)各村要制作大幅标语,营造征兵工作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热情。
(三)对外出务工适龄青年要及时通过电话等多种形式取得联系,让其及时返乡应征入伍。
(四)对大中院校应届毕业生逐一排查,认真摸底,逐一过问,特别讲明大学生参军的优惠政策,让其明白应征入伍是解决就业的最好途径。
四、具体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上半年:1月1日至2月10日18时;
下半年: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
2.报名方法:
①兵役登记:凡是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于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初次兵役登记。
②应征报名:①网上报名:自行登陆到“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然后与应征地乡、镇(街道办)武装部联系进行确认,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②现场报名: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或县级征兵办公室,进行现场协助报名。
(二)征集对象范围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本科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上半年重点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女兵:
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三)工作安排
男兵:上半年征兵集中体检时间为1月底至2月初,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集中体检时间为8月初,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具体时间以县人民武装部通知为准。
女兵:工作安排报名后以具体通知为准,报名后又不愿应征的女青年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报名。网上初选是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按照高考分数折算后由高到低排名进行。
(四)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体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
男性:17.5≤BMI<30,其中身体条件兵为17.5≤BMI<27;女性:17≤BMI<24。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矫正检查时,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需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晶体植入手术不合格。
具体条件上半年按国防部2015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下半年将按新出台的标准执行。
(五)相关待遇及主要优惠政策
1.现役士兵工资津贴等待遇
男性列兵1000元/月,上等兵1100元/月,下士(第三年起)约5700元/月,中士(第六年起)约7200元/月,上士(第九年起)约8400元/月,四级军士长(第十三年起)约9400元/月;义务兵退伍部队发放约5.5万元,艰苦地区依地区不同待遇不同;义务兵优待金即将按出台新政策,中央财政出大部分,各县级财政补助小部分,将大幅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差异,开始执行时间以政策规定为准。
2.退役士兵安置主要政策
(1)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2)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可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3.大学生入伍士兵部分优惠政策
大学生及大学毕业生身份认定均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青年入伍当年年底前最终核实人员名单为准。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一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士兵,可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毕业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2)学费补偿代偿与减免。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按本、专科学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入伍前为在校大学生或已被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始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参加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四川省录取比例为50%;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可向学校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在入伍地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相关高校根据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教学厅〔2021〕8号文件)。
(4)就业安置扶持。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可报考全省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定向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笔试折合后成绩最低可加2分,最高可加6分;全省国有企业新招员工时拿出10%的比例,在符合岗位所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
(5)发放入伍奖励。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我县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2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8000元、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7000元的标准给大学生入伍青年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在新兵入伍后3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其中毕业生含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仅限全日制高校学生。
(6)给予返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在征兵期间(以县征兵办确定时间为准),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部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途中生活补贴。
(六)拒服兵役惩罚措施
对拒服兵役的新兵,根据《兵役法》规定,除将受到部队给予除名处理外,还会受到以下处罚: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
4.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5.取消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
6.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五、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要把征兵工作当成武装工作头等大事来抓,要明确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不折不扣、无条件完成征兵任务。镇党委、政府要把征兵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村(社区)严格追究支部书记、主任、民兵连长的政治、经济责任。为确保完成兵员征集任务,镇征兵办严格按照国防部明确的以人口比例划分征兵任务原则,向各村(社区)分解征兵任务(任务数附后),并以此为依据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任务和完不成征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奖励或追究相关人员政治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兵连长为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