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赤镇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党工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经济、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做好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工作。
(三)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城乡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健康、医疗医保、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长赤镇朱陵宫街301号
邮编:63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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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7-8171108
领导简介
董自强,男,汉族,1976年3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人民武装,联系镇人大、政协工委工作。任镇级“总河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第一责任人”责任。挂联桥梁社区、禹王宫社区、花园村。
李 旭,男,汉族,1990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财税金融工作,分管镇便民服务中心;担任镇级“总河长”。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第一责任人”责任。挂联朱陵宫社区、文书苑社区、红顶村。
何青山,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和红四便民服务分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傅家社区、双山村、袁家村、龙泉村、文星村。
刘小康,男,汉族,1983年4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团委、关工委、老干、群团、深化改革、巡视巡察、基层治理、机要保密、档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督查督办、驻村帮扶、机关后勤、社会工作、社情民意等工作;联系乡村振兴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乐台社区、华山村、竹岭村。
何 旭,男,汉族,1987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李小康,男,汉族,1978年7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乡村振兴、农村深化改革、易地搬迁、集体经济、发改、道路交通、路长制、人民武装、集镇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王龙村、和谐村、永新村、建华村。
袁林琳,女,汉族,1986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分管统战、民族宗教、侨联、工会、省级粮油园区创建、住房和城乡基础建设与服务、人防、消防、建设审批、问题楼盘治理、气象、水利、防洪度汛、河(湖)长制等工作;协助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等工作;联系天然气公司。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龙池村、青杠村。
胡小俊,男,汉族,1991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党委宣传政法委员。主持政协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外宣、史志、网络舆情、政法、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人民调解、防邪反邪、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禁毒、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农村建房和宅基地审批等工作;协助分管社会工作、社情民意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莲池村、中魁村、清泉村。
杨 梅,女,汉族,1978年8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副镇长。分管民政、教育、科技、体育、卫健、疫情防控、文化旅游、文物和古村落保护、残联、红十字、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社会工作、社情民意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书房村、莲花村。
岳俊东,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大专学历,群众,长赤镇副镇长。分管劳动保障、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农业农村、林业、畜牧、粮食、村(社区)“三资”管理(资产、资源)、回引创业、农民工服务、农民增收、森林防灭火、畜禽防疫检疫以及特色产业和种养循环产业发展、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傅家便民服务分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红四社区、惠民村、永福村。
熊 珊,女,汉族,1990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副镇长。分管财经、审计、税收、镇村(社区)财务、村(社区)债权债务和村(社区)“三资”管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生态环保、统计调查、经信、商务、供销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挂联玉湖社区、乐园路社区、玉白村。
杨志平,男,汉族,1977年1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长赤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统计“一岗双责”。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单位和“两企三新”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战和群团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乡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统计业务工作,监督统计数据质量和相关机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四)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负责城镇社区物业、业委会管理及监督等工作;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和城市(集镇)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和办理行政执法业务;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具体履行乡镇法定行政处罚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能力和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负责风险防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响应、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地质灾害、农机、燃气等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社区)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医疗保障、统计、就业创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文物和古村落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特殊群体、普法教育等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业委会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等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饮水安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耕地保护、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林、水、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村级债权债务,涉农惠农资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日常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