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镇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红光镇地处南江县西南方,幅员面积48.7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34个村民小组,耕地22791.66亩,共有7000余户2.2万人。
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经济、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做好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工作。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城乡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健康、医疗医保、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红光镇人民政府驻地:红光镇沙溪场社区关帝桥街25号。
邮 编:636639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 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175141
领导简介
詹瑞,男,汉族,1985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党委书记、黑潭河河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联系人大、武装、政法、综治、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基层治理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安全信访稳定“党政同责”。
何正才,男,汉族,1987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审计、便民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
符玖昌,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联系乡村振兴、土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分管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光雾蜜李发展和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年鉴、史志)、社会事务管理办(民政、医疗保障)、政协(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劳动保障(就业、社保、人力资源、回引创业)、旅游、农民工服务中心(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就业管理、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关爱帮扶、卫生健康、工会、老干、科协、老龄、残联、侨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工作。联系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挂联青山村。
张永旭,男,汉族,1977年5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人才、基层治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政综合办公室(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机要、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统战、群团(共青团、关工委、民宗)、机关事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村和社区债权债务和集体三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巡察、财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集体经济发展、信访、目标考核、驻村帮扶、行政效能建设、外事、深化改革。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主抓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挂联海棠村。
岳波,男,汉族,1986年4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纪检监察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党委政府决定决议和重大事项督办,协助项目监督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挂联柏山村。
李桂林,男,汉族,1983年9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应急管理(消防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灭火、特种行业、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震灾应急救援等)、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社会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办(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物业、集镇管理)、东西部协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移民后扶、经信(烟草、白酒、饮料等)、商务、气象、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科技、体育。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挂联房岭村。
李娟,女,汉族,1987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党委宣传政法委员、交管办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外宣、精神文明创建等)、政法(综治、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防邪、禁毒),发改、项目、招商引资、依法治理、网格化管理、交通、统计调查、营商环境。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挂联玉堂村。
梁勇,男,汉族,1975年1月生,高中,中共党员。现任红光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机、林业、畜牧动植物防疫、检疫、资源保护,农林水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农业生产保险的参保、理赔)、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三小”集中治理、冷链物流管理)、环保、水利、河长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挂联黑池村、沙溪场社区。
杨丽华,女,汉族,1969年2月生,大专,无党派人士。现任红光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妇联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妇联、爱卫、营商环境(“12345”市民热线回复、办理事项录入)等工作,协助抓好市场监管、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挂联金马社区,花石村。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7个。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单位和“两企三新”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战和群团工作。
2.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乡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统计业务工作,监督统计数据质量和相关机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负责城镇社区物业、业委会管理及监督等工作;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和集镇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和办理行政执法业务;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具体履行镇法定行政处罚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能力和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负责风险防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响应、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地质灾害、农机、燃气等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7.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社区)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机构
设置事业机构2个。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医疗保障、统计、就业创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文物和古村落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特殊群体、普法教育等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业委会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等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饮水安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耕地保护、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林、水、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村级债权债务、涉农惠农资金、集体资产、村级集体经济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日常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