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4-09-13 10:17 来源: 红光镇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二)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事机构6个分别是: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下设4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477.5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77万元,下降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有所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47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89万元,占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63万元,占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47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32万元,占73.7%;项目支出388.20万元,占2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7.5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77万元,下降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7.49万元,下降15.1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预算有所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04万元,占50.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0.16%;城乡社区支出76.6万元,占6.02%;农林水支出337.91万元,占26.57%;交通运输支出6.01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4万元,占9.19%;卫生健康支出38.38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54.11万元,占4.2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71.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2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3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4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46%,较上年减少1.768万元,下降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1.768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下降,严控接待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2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上级部门到乡镇督导检查工作接待,共计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红光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9.3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9.16万元,增长1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光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运行维护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便民服务、妇女儿童、群团等工作保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机关工勤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 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文化站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即长赡人员)享受的生活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即长赡人员)享受的生活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农村困难群众受到自然灾害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补助。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村级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乡镇规划与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社区干部基本支出、城乡环境治理、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市垃圾处理费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运行、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缴纳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办事机构6个分别是: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下设4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1.现有在职人数51人。其中:公务员23人、工勤3人、事业人员25人。

2.在册人员3人。

3.离职村(社区)干部54人。

4.村社干部7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147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6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7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31万元,占总支出73.33%,项目支出388.2万元,占总支26.27%。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85万元,资本性支出329.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6万元,农林水支出337.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11万元,其他支出205.6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各岗位风险评估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力,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我镇制定和完善了《机关内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绩效目标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对驻村工作经费等12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3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

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监管程序,确保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对2023年度的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总结报告,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完整,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全年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镇内政府采购制度等管理规定,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电脑等设备。

2.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总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全镇的资产购置、处置等,按时计提折旧,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及时公开政府采购、财务预决算资料等信息。

5.依法接受监督检查情况:我镇积极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及时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制定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年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达到预期效果。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驰而不息转作风、树形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开办一周一次的“讲习堂”、一月一次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政治营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忠诚信奉者和忠实践行者。同时,建立理论学习、民生实事、检视问题“三张清单”,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团支部制度,列出时间表、任务表,半月一调度,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坚持不懈育产业、促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面完成34960亩粮油生产总播面,643000头生猪存栏总量、3000余只南江黄羊存栏总量。加快建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全面推进1.3万亩高标农田建设,建成海棠村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购置播种收割烘储机具120余台,推动实现全域机械化作业。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完成600余亩耕地净流出平衡举证工作。

——持之以恒抓项目、提效率,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内强培育,持续推动柏山村红色美丽村庄项目、房岭村以工代赈项目、花石村肉牛养殖场项目和“彩票公益金”项目。同时,培育工业企业雅欣涂料厂在2024年底完成工业升规。上争支持,成功争取玉堂村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外抓招引,完成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个、新开工2个、新入统3个,到位资金9100万元。

——千方百计强治理、惠民生,群众福祉实现新提升。全面推动农村党员“驾考制”,建强农村党员先锋模范队伍,让“我”带头成为主旋律。配合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持续推动道德银行“积分制”。守牢防止返贫底线,建立“三级”防止返贫常态监测帮扶体系网格体系,落实1名镇级网格长、7名村级网格长、38名村级网格员,强化县级反馈风险线索核实,年内精准锁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户7人,均落实帮扶措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镇在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还不合理,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资金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三是严格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红光镇人民政府

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南财农[2023]13号文件,以村为业主,迅速组织落实房岭村村道公路水毁工程项目开工,组织抓好道路施工建设;业主单位通过一事一议优选施工队伍,待队伍确定后,按照相关程序,立即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房岭村村道公路水毁堡坎修复工程(约长16M*宽1.5M*高4.6M),切实解决该村200余人出行安全。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南财农[2023]13号下达房岭村村道修复资金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县财政资金安排,我镇立即按照上报的项目实施计划,镇交管办立即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村进行项目实施,并做好全过程的绩效监控,保证工程质量,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的实施。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时完成房岭村村道公路水毁堡坎修复工程(约长16M*宽1.5M*高4.6M),切实解决该村200余人出行安全。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数量指标完成房岭村村道公路水毁堡坎修复工程;2.质量指标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符合要求;3.时效指标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在合同时间内完成相关工程施工任务,及时完善相关项目资料,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4.效益指标通过对水毁道路的修复,及时保障辖区群众的通行要求,防止继续发生次生灾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满意度指标辖区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行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红光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道路水毁修复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权重10%)

年度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预算执行率 (B/A×100%)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472

5.472

5.472

10

6

 其中:中央补助

5

5

5

3

3

       省级补助

3

       市县资金

0.472

0.472

0.472

3

3

       其他资金

1

资金管理情况 (权重40%)

情况说明

分值  (40分)

得分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县财政及时按上级部门要求下达资金文件

6

6

下达及时性

及时下达

6

6

拨付合规性

拨付合规

6

6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资金性质拨付相关资金

6

6

执行准确性

预算执行率100%

5

5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监督

5

5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达到预期目标

6

6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全省目标,供参考)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南财农[2023]13号文件,以村为业主,迅速组织落实房岭村村道公路水毁工程项目开工,组织抓好道路施工建设;业主单位通过一事一议优选施工队伍,待队伍确定后,按照相关程序,立即进行工程施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完成房岭村村道公路水毁堡坎修复工程(约长16M*宽1.5M*高4.6M),切实解决该村200余人出行安全。

完成房岭村村道公路水毁堡坎修复工程(约长16M*宽1.5M*高4.6M),切实解决该村200余人出行安全。

绩 效 指 标(权重50%)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全省指标值,供参考)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权重30%)

数量指标

完成道路修复

16

10

10

质量指标

建立健全建设台帐

1个

1

5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农村综合改革材料报送及时性

100%

100%

5

5

年度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任务

基本完成

完成

4

4

效 益 指 标(权重15%)

社会效益
指标

完成道路水毁修复,满足群众出行要求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2

2

生态效益
指标

保证道路畅通,避免出现新的险情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2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实施,保障辖区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基本建立

基本建立

11

10

满意度指标(权重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90%

≥90%

3

3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90%

≥90%

2

2

总分

100

99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以及绩效自评扣分情况,如没有请填无。

注:1.该表由市县财政部门填写,市(州)得分以各县(市、区)自评得分平均分计算。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资金管理情况需汇总反映各级政府的资金管理情况,对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原则上每发现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4.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各项绩效指标分值权重,并恨据全年实施完成情况填写得分,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形成该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设置为:资金投入情况10分、资金管理情况40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15分、满意度指标5分。如:有未涉及三级指标,请将该指标分值调整到其它三级指标上,确保二级指标分值不变。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应酌情扣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红光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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