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赤溪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江县赤溪镇关帝路105号,邮编:636600;联系电话:0827-82581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赤溪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赤溪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我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主要为镇党委、镇政府文件和全镇工作动态类、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赤溪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各类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重点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继续优化线上网站栏目。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目录建设,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二是利用好线下政务公开平台。通过镇、村政务、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专区、LED显示屏等方式,对于群众关心的民生事宜及时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自我监管,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内容自查,定期对过期、失效、错误的信息进行清理,保障信息准确。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整改落实,市、县反馈的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整改。三是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还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距离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情况,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与形式,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赤溪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