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国家各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我镇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现就做好我镇2025年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县医疗机构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安排本辖区、单位的干部职工及群众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确保临床用血需求。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又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动员引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无私奉献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无偿献血的认知度,动员健康适龄人群(18至55周岁,献血满3次以上的固定献血者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积极参与献血活动,弘扬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在辖区内公共场所设置无偿献血献血栏、悬挂宣传标语,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
(三)强化保障措施,做好福利兑现
1、献血者三免政策。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我市在无偿献血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表彰的个人统一发放“热血卡”,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三免政策(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交政府主办的公园和风景区等场所门票费、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与诊查费)。
2、用血退费的相关政策:
(1)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可享受的退费政策。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包括800毫升),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
(2)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或子女用血退费扣减后存余血量为无偿献血者本人可享受的免费用血量。献血者原献血量超过了800毫升,但其配偶、父母或子女使用扣减血量后存余血量如不足800毫升的,献血者本人不再享受终身无偿献血无限量用血政策;本人免费用血已超过献血量的,亲属不再享受免费用血政策。
(4)享受献血后优惠政策,必须是献血在前享受优惠政策在后。用血退费的办理
(5)市内用血退费。
已安装临床用血直报系统的医疗机构在其医保结算窗口直接减免;未安装直报系统的医疗机构在辖区内人民医院(储血点)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省(市、州)异地用血退费。
通过微信“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在线申请办理。详情见巴中市中心血站公众号→献血服务→异地用血报销流程。
三、注意事项
1、献血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8:30--15:00
2、献血地点:赤溪镇政府坝子或赤溪街道(暂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3、献血年龄:18至55周岁,体重:男100斤以上,女90斤以上。
4、献血时间需间隔6个月,女性避开生理期。献血前一晚不喝酒不熬夜,献血当天吃早饭,带二代以上有效身份证。
5、各村支部书记、镇级单位负责人带队。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