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仁和镇开展农村地区“四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南江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南道安办〔2023〕13号)和《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农村地区“四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道安办〔2023〕14号)要求,进一步防范农村地区群死群伤事故,全力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简称“四车”),现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严查处一批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有效治理一批人、车、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力争通过“春季守护行动”“四车”专项整治,实现“两个下降、两个不发生”,进一步规范全镇道路交通秩序,实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交通文明指数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仁和镇地处偏远,环境恶劣、道路坡陡弯急,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确保此次“四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交管办、安办为成员的仁和镇“四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全力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交管办,由朱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导检查和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提示平台,用好农村“大喇叭”,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集中宣传,利用村(社区)微信群开展好线上宣传,大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购买合格上户的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路面管控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四车”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多点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查处“四车”交通违法行为,镇交管办结合各村社干部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和安全劝导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细化工作任务,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不符合上路条件的车辆,警示约谈到位,形成轨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不包庇、不走过场。同时,全面梳理摸排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及时上报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社区)要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整治重点
镇交管办、安办、村(社区)“两委”、交通劝导员,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登记入户,假牌、套牌上路行驶,超员载人、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非法改(拼)装、加装遮阳篷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严查严纠的高压态势。
(三)严肃追责问责
在此次“四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成效显著的行政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滞后的行政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不履职履责,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交通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加强信息报送
“四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天15:00前要及时将“农村地区“四车”专项整治每日战果统计表”报送至镇交管办,共同推进此次“四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确保我镇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零伤亡”,共建和美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