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镇进一步规范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有关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重点问题整改,着力重点地区和群体薄弱环节提升,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辖区内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六长”责任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入学情况或去向全面精准掌握,失辍学动态清零,辖区内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并持续提升。
(二)建立“双线”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和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面入学;各村(社区)和学校每月开展全覆盖走访至少1次,对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向仁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三)把控重要节点,精准摸清底数。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和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动态掌握工作底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每年6月前,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数据库进行比对,摸清辖区当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和小学、初中入学需求信息。每年7、8月开展集中排查清理,通过登门入户核查出的无户籍、无学籍、无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招生入学名单与应入学名单比对,摸清未报名登记学生去向,提前采取措施预防失学、辍学;每学期开学后,将应入学名单与实际报到入学人数比对,及时发现“应入未入”学生,确保在每年9月开学“应读尽读”,不漏一人。
(四)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入学权利。把脱贫户和监测户子女、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困境儿童、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就学情况,健全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提出的教育安置意见,进行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置,建立辖区内全覆盖和动态更新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库,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三类学生均要落实学校并全部注册学籍,确保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册”“不失教”。强化“学籍系统”与“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系统”等系统信息数据比对,实现数据共享,确保数据一致。经评估实行送教上门的学生要落实“一人一案”,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要跟踪关注其发展,一旦具备受教育条件的要及时安排入学或受教。及时为已入学的残疾学生(含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进一步落实以户籍所在地为主、流入地积极配合的随迁子女控辍保学责任。
(五)加强常规管理,做好动态销账。各学校要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请假超过一天的,须由家长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由学校批准备案。因事请假超过一周的,学校应及时报县教育科技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并定期回访,综合评估、研判是否存在辍学风险,纳入重点监管;因病请假超过三天的,应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诊断证明,由学校定期回访,动态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学生因身体原因超过三个月无法正常到校学习的,学校应督促指导家长依法依规办理休学手续。对未履行请假或休学手续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立即启动控辍保学工作预案,经劝返仍不到校的,应纳入辍学台账管理,并及时向县教育科技局和仁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三、工作评估
镇党委、政府定期对各村(社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每学年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指导。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采取责任倒查制度,严格问责,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