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镇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提示函

2021-09-06 10:35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职能办公室,燃气经营企业:

86日,南江县城北路老审计局住宿楼因燃气泄漏发生闪爆事故从而引发火灾,造成一人受伤及家中财物烧毁的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预防和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筑我镇燃气安全坚强堡垒,现就我镇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燃气企业主体责任

燃气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投资人)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全面负责,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务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五到位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危险源监控到位)。依法从事城镇燃气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所供燃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按照五落实要求(领导机构人员落实、责任体系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预警防范措施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每季度将排查的情况报村(居)民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备案;日常加强用户用气知识宣传,在街道、村落、小区、公共交通等处,通过粘贴安全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对用户开展用气安全教育,让用户掌握安全知识,防范因用户安全知识缺乏造成安全事故。

二、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将燃气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相应的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本辖区燃气安全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对燃气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对日常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对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定期组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对辖区用气户开展隐患排查,并做好日常用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宣讲工作,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

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镇村服务中心是全镇燃气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镇燃气行业业务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城镇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定期对镇域内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并协助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相关职能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

镇级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专项规划进行立项;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从确保公共安全的高度,从严规划、严格审批涉及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不得在燃气设施(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规划审批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综合执法办负责城镇内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违法建筑物的拆除,燃气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负责城镇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管理和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其余各相关职能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燃气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南江县正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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