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亭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01-03 10:00 来源: 桥亭镇人民政府

桥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村民委员会:

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就业工作实际,现将我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范围

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弥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不足的需要,主要设置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农村物流快递收发、造林绿化、农村托老托幼、未成年人保护、乡村爱心妈妈、便民服务、乡村治安协管等公共管理类或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岗位。

二、安置对象

16周岁以上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和残疾人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乡村就业困难群体的界定,暂按现行规定执行,若有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开发数量

2025年全开发公益性岗位50个,具体数量参照《2025桥亭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执行。实际开发使用的岗位数量少于指导计划数的,按实际使用数量申报补贴。

四、开发程序

村发布安置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人员公示报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县就业局备案。

五、补贴申报

(一)补贴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500/·月。

(二)补贴期限。

202111日起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时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前由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由行政村、乡镇分别核实后报县就业局。

、岗位人员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岗位人员每月上传不少于1张工作照片至用人单位各村报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站)、用人单位装档备查。

(二)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将本辖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个人照片、具体工作区域(事项)等信息,在村务公示栏或交通要道等地进行张贴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站)建立变更台账并及时上报县就业局备案,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等。

(三)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管理,以及相关政策上传下达、公岗从业人员培训、相关资料归集和报表报送等。并定期不定时对辖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四)各用人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考核,动态管理,对没有履职尽责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据实申报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人岗一致、在岗履职,严禁将外出务工人员和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安置到公益性岗位,严禁顶岗、代岗、空岗和人岗不符。公益性岗位补贴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严禁对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进行违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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