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9月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改善民生;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提高和培育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62.9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14万元,增长12.4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86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0.97万元,占99.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万元,占0.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86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53万元,占78.02%;项目支出409.44万元,占21.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2.9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14万元,增长12.4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14万元,增长12.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73万元,占31.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4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95万元,占18.58%;卫生健康支出39.74万元,占2.15%;城乡社区支出35.18万元,占1.9%;农林水支出760.52万元,占41.09%;住房保障支出73.85万元,占3.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6万元,占0.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5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9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8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9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2.35万元,上升373.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及时报账,本年度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2.35万元,上升373.0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及时报账,本年度支付。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49人次,共计支出2.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上级部门工作考核督查等接待。
(2)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政府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管理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公路养护经费、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乡镇常聘律师顾问费、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经费及中小型水库管护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天池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预算,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使用,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保障了部门的正常运转及各个项目的正常推进,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政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政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纪检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党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指反映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天池镇人民政府内设置6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4个直属事业机构: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末,天池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63人,较上年度增加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86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850.97万元,占99.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2万元,占0.6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86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51.59万元,占77.92%;项目支出为411.38万元,占22.0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我镇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力,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我镇制定和完善了《现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 等制度办法,同时我镇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保障了财政支出管理的规范。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 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绩效目标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对公路养护、乡镇垃圾清运、驻村工作经费等37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3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监管程序,确保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对2023年度的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总结报告, 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客观、完整。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全年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我镇政府采购制度等管理规定,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电脑等办公物资。
2.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总支出2.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9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全镇的资产购置、处置等,按时计提折旧,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政府采购、财务预决算资料等信息。
5.依法接受监督检查情况:我镇积极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相关问题。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监管。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达到预期效果。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聚焦抓党建促引领,党的建设持续提升。一是学深悟透明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及省市县历次全会精神,掀起学习贯彻热潮,领导班子率先学、党员干部带头学、全镇上下全面学,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分村宣讲、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农村宣讲活动。二是党员“驾考”激活力。聚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驾考制”,通过“评、亮、晒、比、学”倒逼全体党员在知责任、明担当中提素养、增活力、当先锋,积极主动参与组织建设、服务为民、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等活动,全镇党员领办民生事项,志愿转移防汛避险群众。三是党建引领强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看得见、效益好、可持续”标准,采取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强化措施的原则,全镇10个行政村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可增收的目标。
(2)聚焦新兴产业促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一是慎终如始守牢土地资源“底线”。严管农村宅基地及设施农用地审批,完善申报程序,一律实行先批后建。同时,严厉打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于违法占地或未批先建等情况的,我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进行拆除。有序推进2023年马桑、池塘、樟木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合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二是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家,县级家庭农场3家、市级家庭农场2家。
(3)聚焦守底线促稳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持续开展“民生诉求大起底”活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安建设彰显新气象。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信访工作制度,受理信访件8宗,成功办结8宗,办结率100%。二是抓紧抓实安全生产。重拳出击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统筹推进防火防汛、地质灾害、道路安全及重点场所等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整改一般隐患4起,现已整改完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绩效管理过程把控有待提升。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做到资金支付,预算先行,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
2.严格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