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路镇退耕还林及公益林整治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和公益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南天退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巩固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建设成效、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责任,实现退耕还林及公益林面积到户公平公正,政策补助资金足额透明,农户更加满意。
二、工作内容
(一)退耕还林
2014年至2017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面积和资金是否到户、面积和苗木保存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有无补助不足额等问题。
(二)公益林
自公益林实施以来补偿资金是否到户、管护成效是否到位、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是否违规提取、提取资金是否超范围使用等。
三、实施步骤
各村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5日--7月10日)
各村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村情、林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各村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整改时限、支部书记是整改主要责任人。镇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到村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镇纪委进行约谈。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移交司法部门和纪委立案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升阶段(10月1日-11月20日)
各村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制度的形式促进“两大”工程健康发展。各村要在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对面积和苗木保存率不达标的地块要抓住初冬的有利时机,补植补造,做到面积和苗木保存率双达标。有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村社,必须按照《四川省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5〕11号文件第20条之规定:村集体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专兼职管护人员及劳务补助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单位面积补偿资金的20%,费用只能用于公益林管护。不提取的乡镇将集体公益林补偿面积、资金,按要求重新分解到户,花名册公示无异议后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村联村领导和驻村干部(指导组名单附后),各联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依据本整治方案对退耕还林和公益林专项整治开展指导。
(二)重点整治确保成效。 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涉及面广,要到村到社到户与农户面对面交流,推进整治工作真实有效开展,对上报的各类数据要准确,按要求落实整改方案,以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