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

2024-03-14 11:10 来源: 石滩镇人民政府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处置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处置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石滩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处置办法适用于石滩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包括火情、林内异常烟雾),也包括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院等场所出现的火险火情。
    二、区域基本情况
    1、石滩镇辖6个行政村,20个村民小组,总人中14746人,总户数4981户,全镇幅员面积52.8平方公里,林地面积32023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817.5亩。
    2、石滩镇主要分布川柏、马尾松、青松,伴随林分布栎类,地表植物种类繁多。
    3、石滩镇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6℃,平均降雨量1000mm。
    4、全镇实现通往各村村委会驻地公路硬化,但深入林区及辖区边缘的道路不多。
    5、全镇2021年落实生态护林员33名,管护着全镇32023亩山林,农户自留山由农户自行管理。
    6、镇森林防灭火物质配备有:油锯、风力灭火机、对讲机、背负式喷雾器、消防服、防火铲、手锯、防火手套、弯砍刀、铁打火扫帚、胶打火扫帚等。
    近些年来,经过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林业工程的实施,我镇有林面积不断提高,林内可燃物也随之增多,冬春少雨干燥,林内枯落物厚,极易造成森林火灾,其中狮尔寨村为一级火险区,石滩村、雪花寺村、石河寨村为二级火险区,文星阁村、铺垭庙村为三级火险区,进入冬季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保护生态安全的责任感的紧迫感。
    三、森林扑火人员队伍情况
    全镇组建应急扑火队员23名,民兵应急力量30名,由许小川同志统一负责管理。
    镇级机关义务扑火队员23名,狮尔寨村义务扑火队员20名,石滩村义务扑火队员13名,文星阁村义务扑火队员24名,铺垭庙村义务扑火队员15名,石河寨村义务扑火队员10名,雪花寺村义务扑火队员14名,石滩社区义务扑火队员7人,雪花寺社区义务扑火队员10人,石滩镇九义校义务扑火队员16名。
    四、组织指挥体系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石滩镇森林防灭火与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镇森林防灭火与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朱以武  镇党委书记
          唐  力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指挥长:王佳勇  人大主席
          许小川  政法宣传委员
    成   员:蒲  谡  党政综合办主任
          吴俞璋  党建办主任
          陈  韬  社会治理办主任
          杨娴玲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廖  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邱松明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
         马东海  综合行政执法办干部
          杨晓露   综合行政执法办干部
         郑  康  综合行政执法办干部
          杨  森  镇卫生院院长
         张  甫  镇九义校校长
         卢雪瓶  镇林业干部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林业工作人员卢雪瓶同志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火警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尽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当地为扑火工作提供保障。
    3、负责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协助和指导村、社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村、社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级有关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主要职责是:
    1、党政办: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进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和向县级部门沟通联络。
    2、武装部:根据需要,调动全镇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平时适时组织全镇民兵进行森林防火训练。
    3、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扑火队伍的管理及培训、扑火工具的准备、保管、维护、火灾调查与评估及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财政所、民政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所需经费和提供必要的保障救济。
    5、卫生院:负责对森林火灾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6、安监办:负责日常对重点林区及重点地段的森林消防安全监督,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7、交管站:负责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制,确保救灾车辆畅通运行。
    (四)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包村领导责任制
各包村领导要经常到所在村进行宣传、检查、督促。
    (五)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处置办法、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五、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公布“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在全镇组织中、小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各村、社和各级干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镇林业站要组织护林员坚持巡山,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检查监管,做到见火就查、违规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管制,对林区、坟墓和重点人员进行清理登记,落实监护措施,切实清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火险预测、预报及林火监测
根据气象部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火险预报,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到各村和各重点林区的相关人员。
    (三)信息报告和处理
    1、镇森林火灾接警中心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接警电话8719006。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县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扑救情况,在接到火情报警的同时,要通知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扑救。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村民委员会应在发现火情后半小时内祥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将火灾情部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3、接到火警报告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4、当发生镇外或镇内火灾情况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六、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准备
    1、扑火队伍。扑火力量的组织和动员应遵守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以应急扑火队伍为补充,以社员群众为辅的原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演练,提高扑救火灾能力;按照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演练,熟悉应急工作各个环节,提高协同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必须保证每年演练一次,由镇林业站具体组织实施。
    2、扑火物资准备。必须储备足够的常用的扑火机具及装备,并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储备扑火机具和检查维护工作由镇林业站负责。
    (二)分级响应扑火指挥
    1、根据森林火灾发生态势。森林火灾和一般森林火灾由发生地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扑救,并立即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刻组织人员支援扑救。当出现火场持续半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集体林区发生的火灾;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受灾森林面积4亩以上等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在火场一线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上级到达下级前线指挥部,该指挥部经上级同意即变为上级前线指挥部,原下级前线指挥必须服从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并根据上级要求选择相应人员参加已变为上一级指挥部的工作。
    3、前线指挥部的指挥长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任命产生。但必须熟知林火特性,具有扑火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指挥长。由火灾发生地村的主管领导,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民兵等扑火队伍领导和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认为必须参加的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一般下设扑救组、后勤组、医疗救护组、保卫组,各个工作组组长均由前线指挥长任命。前线指挥部成立后,要立即将前线指挥部组成名单、地址及通讯联络方式及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可直接任命前线指挥部组成人员并进行分工。
    4、在遵循靠前指挥、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前线指挥部一般设在交通方便、具备火场指挥条件和通讯畅通的火灾现场。
    5、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火灾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调整扑火力量;搞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1)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和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吼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位置。
    (3)医疗救护组:组织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4)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前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12小时以上,经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中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需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七、后期处理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情况、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以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镇级有关部门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此项工作。
    八、附则
    本处置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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