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南江县石滩镇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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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关于乡镇(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村(社区)两委的工作、帮助村(社区)两委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村、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辖区内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返乡就业人员培训、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和教育工作。
(6)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7)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辖区的城乡社区管理工作,绿化、美化、净化城乡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0)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4个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03.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12.47万元,增加23.8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和项目建设增加,导致收支变动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67万元,占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83万元,占0.08%,无上级补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1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9万元,占85.52%;项目支出159.81万元,占14.4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03.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12.47万元,增加23.8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和项目建设增加,导致收支变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83万元,占0.08%。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1.64万元,增长23.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83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和项目建设增加,导致收支变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88万元,占56.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6万元,占6.56%;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占0.85%;城乡社区支出28.18万元,占2.56%;农林水出313.24万元,占28.41%;交通运输出1.37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46.73万元,占4.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占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3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支出(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8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92万元,比2022年增加15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决算数据录入口径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和 公共服务运行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部门整体支出展开了绩效自评。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6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石滩镇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算及时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乡镇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规定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公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4〕4号)的要求,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4个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三)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员概况
2023年年末单位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2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3人。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4,991.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6,691.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决算支出11,034,991.7元,年末结转结余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835.28元,项目支出1,598,156.45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131,332.0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5,447.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4,652.18元,资本性支出1,323,56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8,822.83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479.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590.67元,卫生健康支出93,555元,城乡社区支出281,841.38元,农林水支出3,132,417.67元,交通运输支出13,680元,住房保障支出467,304.73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00.00元,其他支出8,30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制度建设情况。我单位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南江县石滩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资金拨付、审批、支付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2.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建立单位内控监督约束机制,成立内部控制监督小组、评价小组,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工作、纪律制度建立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追责。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按照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部门预算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特性,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测算,严格按照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进行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办法编制预算,按照规定程序经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后执行。预算执行严格规范。预算批复后所有预算指标统一进入大平台进行管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严格按时间节点及工作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经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了财务管理,对超预算或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管理,从严控制。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我单位2023年无新增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3.财务管理情况。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健全内控制度;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结合实际建立预算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五是组织专人负责编制决算报告,加强内外部审核,确保决算真实,保证决算报表各项指标数字准确,真实可靠,表与表间钩稽关系正确,同时对决算数据进行了严格审核,撰写编制说明和分析报告。
4.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已完工的基建工程、购入的固定资产、收到的捐赠资产等及时入账,并按照数量、金额登记明细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程序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采用其他形式采购。未纳入预算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采购,确需急用,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等,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5.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执行信息公开。预、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完整。
6.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派驻纪检监督,按时上报各类资料。
(四)综合绩效情况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三是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四是开展预算绩效事后的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组织开展分析工作,结合财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我单位业务实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四、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石滩镇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算及时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三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二)改进建议。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也充分指引了以后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在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