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四个,分别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农业服务中心1个、农民工服务中心1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74.78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1.31万元,上升27.3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7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17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96万元,占77%;项目支出264.82万元,占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4.7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1.31万元,上升27.3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4.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1.31万元,上升27.3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97万元,占49.54%;国防(类)支出0.2万元,占0.0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万元,占0.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万元,占8.49%;卫生健康支出40.5万元,占3.45%;城乡社区(类)支出24.39万元,占2.08%;农林水(类)支出369.8万元,占31.478%;住房保障(类)支出51.2万元,占4.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42万元,占0.035%。交通运输(类)支出2.5万元,占比0.2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7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支出决算为20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决算为3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支出决算为2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支出决算为3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9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22年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工作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乡镇垃圾收集清理费、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法律顾问经费、公路养护经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经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派驻油榨坪村、石龙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正常开展。
(2)乡镇垃圾收集清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辖区的垃圾清运工作的正常运行。
(3)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长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
(4)安全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安办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5)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全年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工作正常开展。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 |
执行数: |
6 |
|
其中-财政拨款: |
6 |
其中-财政拨款: |
6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提高5% |
提高5%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
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乡镇垃圾收集清理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完成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做好履职工作 |
完成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法律顾问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6 |
执行数: |
3.6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 |
其中-财政拨款: |
3.6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 |
执行数: |
2.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 |
其中-财政拨款: |
2.7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做好群众服务工作 |
满意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让社会公众满意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镇街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6 |
执行数: |
3.6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 |
其中-财政拨款: |
3.6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
100%做好人大工作,让人民满意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质量度指标 |
代表履职工作经费 |
100%做好人大工作 |
完成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提高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公路养护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便民服务、妇女儿童、群团工作保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机关工勤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文化站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 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 指反映保障加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补贴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支出。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等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底我单位行政编制23人,在岗23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在岗2人,事业编制21人,在岗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7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17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96万元,占77%;项目支出264.82万元,占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制度建设情况。我单位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南江县和平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资金拨付、审批、支付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2.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建立单位内控监督约束机制,成立内部控制监督小组、评价小组,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制度建立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追责。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目标规定对资金进行申报,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均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本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县财政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费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套取资金等违规现象。确保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编制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压缩公用经费开支,严控“三公”经费。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资金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制定完善机关财务、差旅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综合绩效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标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三是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四是开展预算绩效事后的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组织开展分析工作,结合财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我单位业务实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顶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日常监督,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套取、占用等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单位的项目支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严格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附件2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和平镇2023年度公路养护
项目业主: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属性:延续性项目
申请资金总额:14.1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4.1万元
项目概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和平镇辖区各村道路日常维护,保障辖区道路通畅,群众出行方便。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养护里程达28.2公里。
2.质量指标:公路养护工程量完成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项目时限2023年1月-12月。
4.成本指标:养护每公里小于等于0.5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农村四好公路。
6.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口数大于等于12000人。
7.可持续效益影响:改善和提升农村生活条件持续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和平镇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申报金额14.1万元,预算批复14.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和平镇2022年度公路养护项目金额14.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4.1万元,占比100%。
2.资金到位。和平镇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资金实际到账14.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和平镇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资金已完成支付,支付率达到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经自查,我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及时处理账务,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和平镇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定期进行项目进度和财务公开,确保群众知晓率,同时,由镇纪委、镇财政所组成项目监管小组,不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报账情况等开展跟踪督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和平镇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已全面完成,严格执行预算,及时完成了支付和账务处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达95%以上。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该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该项目按照进度及时推进,完成率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和平镇2023年度公路养护项目严格执行预算,及时完成了支付和账务处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内容与国家和地方的宏观政策相关;组织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明确,资金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绩效目标基本明确,具有确定的受益对象。通过项目的实施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效益。综合评分98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资金调度困难,导致部分项目实施,无法拨付资金。
(二)相关建议
1.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专款专用。
2.科学合理的设定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的设定具有可操作性。
3.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