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团结乡人民政府属乡镇一级预算单位,有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团结乡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638219.55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4824.57元,增长1.4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8638219.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8219.55元,占全年收入99.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00元,占全年收入0.3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8638219.55元,其中:基本支出7856802.55元,占全年支出90.95%;项目支出781417元,占全年支出9.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38219.55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4824.57元,增长1.45%。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821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824.57元,增长2.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8219.5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2977.64元,占53.01%;国防支出9000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027.88元,占8.98%;卫生健康支出392270.63元,占4.56%;城乡社区支出155952.35元,占1.81%;农林水支出2231326元,占25.92%;交通运输支出24400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432265.05元,占5.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00元,占0.3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608219.55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62,759.41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74963.94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609.29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45.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6076.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4154.8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797.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0968.63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302.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72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8,752.35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抗旱(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972.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04354.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2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244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2265.05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7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6802.55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6435.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30366.7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完成预算0%。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0,366.73元,比2021年增加666,381.73元,增长11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去年项目预算今年纳入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团结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团结乡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0个项目均开展绩效监控。
2023年度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团结乡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结果均于2024年6月5日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指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