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5·15”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2017-06-12 16:56 来源: 南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5·15”
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5·15”
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寨坡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2017年5月15日11点左右,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组织作业人员对陈家山至四垭道路清理排水沟时,发生一起装载机侧翻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5·15”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强 县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程峻岭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 浩 县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
李文昌县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朱以武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岳俊杰 县总工会法工部部长
刘元忠上两乡派出所所长
岳文洲 寨坡乡安办主任
姚 华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岳大颂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付文华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
尚 强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
蒋 华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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