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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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研究统一战线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南江的细化落实;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基本政策和方针;负责联系、培养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一管理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和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股、台侨民宗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县民宗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加挂县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8.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6.79万元,增长70.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龙华寺地藏殿储物设施拆除补助资金以及新增省级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35万元,占73.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万元,占26.7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2万元,占42.5%;项目支出344.3万元,占57.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8.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6.79万元,增长70.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龙华寺地藏殿储物设施拆除补助资金以及新增省级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79万元,增长24.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27万元,占74.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占6.47%;卫生健康支出3.74万元,占0.85%;农林水支出80万元,占18.25%。(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01(项): 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3(款)99(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01(项): 支出决算为16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02(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04(项):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99(项): 支出决算为8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1(项): 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26.8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99(项): 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98万元,下降49.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98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对接上级部门和相邻区县委统战部领导来南调研检查等活动用餐开支。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3年4月2日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斯塔一行16人来南调研基层统战工作,产生工作接待费1600.00元;2023年4月14日,广安市委统战部一行38人次前往南江县正直镇长滩社区调研基层统战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情况,产生公务接待费2600.00元;2023年6月11日,汉中市镇巴县委统战部一行18人,来南考察调研基层统战工作,产生公务接待费1600.00元;2023年8月26日,省民宗委城散处、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一行14人来南开展2022年度少数民族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产生公务接待费1400.00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龙华寺地藏殿储物格位拆除补偿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3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3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机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度四川省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四川省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决策论证充分,目标绩效明确,资金落实到位,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监管单位通力协作,资金使用范围和支付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同时项目充分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蔬菜种植或参与就近务工,增加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综合自评结果为“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01(项):指行政运行。
8.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3(款)99(项):指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01(项): 指行政运行。
1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04(项):指宗教事务。
1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4(款99(项):指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1(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9(款)99(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05(项):指生产发展。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
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4〕4号)文件要求,我部对2023年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执行认真评价,现将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委统战部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台侨民宗股、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股四个股室。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县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加挂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二)机构职能。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研究统一战线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南江的细化落实;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基本政策和方针;负责联系、培养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一管理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和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县委统战部有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现有在岗职工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59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9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2万元;项目支出344.0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制度建设情况。为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县委统战部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资金计划、拨付、审批、支付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2.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县委统战部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涵盖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五个方面业务范畴。并及时查找了风险点,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健康。
3.工作纪律制度建立管理情况。建立和健全《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追责。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按照人员经费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经费,严格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用经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2.绩效目标填报、监控管理、评价情况。绩效目标填报执行了《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单位建立和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公平、合理。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资金的支付均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切实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绩效目标评价方面, 根据县财政局相关要求,我会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2023年度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3.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建立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等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4.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号)文件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根据需求制订采购计划,实行多人经办、“货比三家”,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完整。
6、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派驻纪检监督,按时上报各类资料。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23年对四川省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等项目经费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良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统筹谋划,统战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落实。始终坚持“四个纳入”,推动统战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先后召开县委统战工作会议、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南江县迎接“两项督查”工作会议、全县网络统战工作会议等6次,部署基层统战年度工作、非法宗教治理、侨情调查和中央专项督查民族宗教工作迎检及网络统战等工作。二是专题研究落实。先后将《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建设的意见》;全国、全省、全市统战部长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委(局)主任(局长)会议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意见8条,印发《南江县<贯彻落实市委统战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三是健全完善机制。完善了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任务清单、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督办清单和统战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县委主要领导听取统战工作汇报2次,研究解决党外干部配备、工作经费保障等重要事项4件。
(2)突出重点,统战领域工作有序推进。突出重点目标任务,有序推动统战各领域工作。一是开展政党协商专题座谈会3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建立12类对象“区域+领域”2套台账3600人次,推荐使用优秀党外干部6人,其中正科级2人。二是推动落实《南江统一战线服务全县“双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统战部长与民营企业家沟通协商“面对面+键对键”活动3次,协调解决问题7个,新建本地商会组织1个。三是完成无党派代表人士调整3人,推荐认定对象3人,完成“双走访”和“双报告”69人次。四是加强新联会、知联会组织自身建设,成立卫生系统行业知联会2个,印发《南江县网络统战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等制度机制,组织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会4次,覆盖会员380余人次,服务乡村振兴调研活动1次。五是开展侨情调查,掌握县域内侨对象分布和构成,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做好对台交流,对接省台办率台资企业家12人来南考察农业产业,推荐宣传南江金银花、黄羊和乌梅等农业项目10个。六是稳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完成迎接中央“两项督查”各项准备。常态推进宗教场所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商业化治理、禁毒防邪等工作,宗教领域和顺。
(3)实践创新,统战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开展基层统战实践创新,打造统战特色亮点。一是建立了基层统战“三张清单”“两项机制”“一个品牌创新”的“321”工作机制,“三张清单”工作模式得到市委统战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二是打造了职校统战和南江新阶·共享农业实践创新基地,高质量完成全市统战工作半年推进会暨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现场会对南江统战工作现场“验靶”考核。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总工会主席赵俊民来南开展蹲点调研时对南江基层统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打造统战宣传品牌,推荐的《南江·这几年》短视频荣获“寻美·巴蜀——2023川渝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原创短视频大赛”三等奖,《“321”统战工作模式提升基层统战工作质效》在2023年第7期《中国统一战线》刊发。
四、评价结论
本次自评得分为94分。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无论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进行整体支出,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所有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对实施全过程的日常监督,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套取、占用等违规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统战工作经费预算严重不足,影响统战工作成效;二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支付,杜绝超支现象发生;二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加大对全县统战工作的投入力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四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附件2
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省民宗委: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审查的通知》文件中关于2023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县民宗局认真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3年共下达我局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资金申报流程经乡镇(街道)申请,县民宗局实地考察,通过查阅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工程概算、可行性报告等资料,经会议研究决定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南江县沙河镇2023年诸葛寨村蔬菜基地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南江县沙河镇诸葛寨村以村民委员会为项目实施主体,扩建蔬菜基地100亩,新建农产品清洗分拣包装储藏厂房300㎡,深入推动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确保粮食、经济双赢取得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坚持项目预算申报与目标绩效申报同步,对实施项目设置具体目标绩效:数量指标(新建清洗分拣包装储藏厂房300平方米,种植蔬菜100亩,采购设备5台)、成本指标(项目主体建设投资101.2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衔接资金50万元,群众自筹51.2万元)、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社会效益指标(年度受益人口数量4000余人,带动少数民族群众11人,人均增收1000余元)等目标绩效指标设定目标值。并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监督检查与绩效监督同步,开展常态项目监督,紧盯目标绩效任务,查看项目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对实施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达到绩效目标监督实施。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按照评价内容成立自评工作小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法,对项目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指标扎实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批复情况。2023年7月13日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69号)下达南江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2023年8月4日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南财农〔2023〕31号)下达县委统战部2023年衔接资金50万元,用于沙河镇诸葛寨村蔬菜基地扩建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按照乡镇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财政审批的资金请拨程序,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截至目前,沙河镇诸葛寨村蔬菜基地扩建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项目资金已预拨35万元,占比7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民宗局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指导沙河镇严格按照《两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面,接受群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以沙河镇诸葛寨村为实施主体,沙河镇人民政府、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监管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完成以村民委员会向乡镇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民宗局等单位申请项目复验。
(二)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实施进度等内容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或在群众代表会议上通报项目实施情况。二是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研,开展常态项目监督,紧盯目标绩效任务,查看项目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对实施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进度有序推进,截至2023年10月完成了项目前期财评、可行性报告论证等准备工作,目前厂房、微水池整体规划,微水池建成储水,完成设备采购、土地整理、道路整治等均在有序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一是带动种植收益。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有积极性经营主体和农户进行种植,在技术上给予全程服务,在种苗、肥料、农资等方面给予补贴,每亩可获得1000元左右收入,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带动地方产业发展。二是增加群众收益。一方面基地租赁当地群众的土地430元/亩,群众受益每亩可有430元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当地农民就业,有劳动力的农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蔬菜基地务工,按照当地工价获得务工收入,实现人均增收1000余元。 三是壮大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建成后,由诸葛寨村村民委员会交由南江县沙河镇诸葛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自主经营,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1万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决策论证充分,目标绩效明确,资金落实到位,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监管单位通力协作,资金使用范围和支付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同时项目充分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引导群众参与蔬菜种植或参与就近务工,增加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南江县属于少数民族散杂居,少数民族群众点多面广现象突出,加之南江县基础设施薄弱和经济条件相对落后,衔接资金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发挥方面有待提高;二是与县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单位在资金项目目标绩效监管和指导方面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我县共有33个少数民族,共有722个少数民族人士,由于县级财政经济总量小,财税收入低,为进一步深化各民族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希望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南江民族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