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江县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综合考察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15:00信息来源:卫健局 浏览量: 字号:

按照《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经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即将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及体检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对象确定

按照《公告》相关规定: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成绩合格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出现进入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条件规定比例的、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放弃的、面试入围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条件规定比例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中240101、240102、240106、240109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条件规定比例。

本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共60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8日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执行标准、复检及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10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四、体检手续办理

请体检对象务必于2024年10月17日下午14:30-1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报到办理体检手续,集中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未按要求报到办理体检手续及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空腹应检。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按照规定,体检为封闭式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纪律处理。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

4.体检对象填写《体检表》时须自行缴纳检查费(每人准备检查费现金5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按体检项目确定,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5.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反映。

7.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综合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个人原因在11月5日前未完成调档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视为弃权。综合考察弃权或综合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温馨提示

1.请考生核实个人人事档案当前存档处(档案查询:①请关注“巴中人社”微信公众号;②点击“专题专栏”;③点击“档案查询”),档案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无需开具调档函;如档案不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的,体检报到时到南江县卫生健康局608室开具调档函。

2.请体检对象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变动,应及时与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体检咨询电话:南江县人社局0827-8227499

考察咨询电话:南江县卫健局0827-8221136

监督电话:南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8639161

南江县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