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丁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府干〔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丁 建同志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岳 宁、李承洋、何 洲同志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中心副主任;
何 川同志任县教育考试院院长;
何 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邵维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飞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周宏图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德富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 尧同志挂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时间2年);
孙 鄂同志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黄 成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
周科安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清辉同志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杨北辰同志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 亮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李 伟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岳 剑同志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文平同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刘 海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岳书平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杨劲松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谭 虓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王才华同志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兼)职务;
周 彬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自强同志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王明芳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徐松林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谌 静同志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何 川同志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远东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汪兆志同志县东榆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胡均德同志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 勇同志四川南江农业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因机构改革,徐铭宏同志原任的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南江工作站职务,赖祯惠同志原任的县招办职务,孙鄂、岳宁、李承洋、何洲同志原任的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职务,何飞、周宏图同志原任的县森林公安局职务自然免除。
国有企业相关人员请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