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3 10:27 浏览量: 字号:

南府干〔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何  滔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佩垚同志为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黎  斌同志为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刘  湛同志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胡  春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袁俊杰同志为县公安局集州派出所所长;

黄国伟同志为县公安局赶场派出所所长;

罗  东同志为县公安局桥亭派出所所长;

贺晓玲同志为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  超同志为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殷琬舒同志为四川南江农业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吴  张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何  滔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唐婉秋同志巴中市红鱼洞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工程管理科科长职务;

黎  斌同志县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钟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因县公安局机构改革,李维明原任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袁俊杰原任的城东派出所所长职务、罗东原任的上两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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