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府干〔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何 滔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佩垚同志为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黎 斌同志为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刘 湛同志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胡 春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袁俊杰同志为县公安局集州派出所所长;
黄国伟同志为县公安局赶场派出所所长;
罗 东同志为县公安局桥亭派出所所长;
贺晓玲同志为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 超同志为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殷琬舒同志为四川南江农业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吴 张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何 滔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唐婉秋同志巴中市红鱼洞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工程管理科科长职务;
黎 斌同志县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钟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因县公安局机构改革,李维明原任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袁俊杰原任的城东派出所所长职务、罗东原任的上两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