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干〔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王 伟同志为四川南江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岳 号同志为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宛青同志为县规划展览馆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国有企业相关人员请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