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岳梅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府干〔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岳梅芳同志为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兼);
郑洪卓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柳 锐同志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 波同志为县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旬章同志为县南江黄羊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有利同志为县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 尧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郑洪卓同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 波同志县东榆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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