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南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南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经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现对《清单》作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及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要求,结合国务院、省、市清单的调整和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我县组织各行权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职责,梳理编制了《南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内容
《南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29个行权部门,共编制行政许可事项240项,涵盖工程建设、投资备案、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多个行业领域。
三、调整情况
(一)事项数量调整
对应国家、省级清单,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2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名称调整
对照国务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将“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修改为“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解读机构:南江县行政审批局
解 读 人:董力锋
联系电话:1898168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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