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南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7-25 15:14信息来源: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号:

 

 

一、修订背景

南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于20217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目前,《办法》试行已经到期。《办法》试行期间,对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显著作用,但随着中央和省相关新政策和新规范的出台,《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需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结合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办法》修订工作,主要包含农村公路分类、审批权限、设计变更、质量管理等内容,并在充分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南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适应发展。原《办法》办法中,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为适应发展要求,将原《办法》进行修订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纳入编制依据,农村公路涵盖面更广,管理更规范,适应发展效果更优

(二)解决设计变更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原《办法》未对农村公路设计变更作具体规定,各地在开展农村公路设计变更时,标准不统一、程序不明确。《办法》修订后,设计变更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将有效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设管理更加规范。

三、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充分吸收中央和省相关新政策和新规范后,总体内容分为总则、规划管理、设计与审批、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验收、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主要进行如下修订:

(一)优化农村公路分类。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模、功能、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分为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和一般农村公路项目。重要农村公路是指三级及以上公路,大桥、特大桥或跨规划四级及以上航道的桥梁及包含上述类型桥梁的农村公路和长隧道、特长隧道及包含上述类型隧道的农村公路;其他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本次修订将原《办法》中四级双车道的县乡道项目调整为一般农村公路。

(二)下放设计审批权限。将原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全部下放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行市、县分级审批制。其中,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重要农村公路初步设计文件和一般农村公路中的四级(双车道)公路初步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由市级审批初步设计的农村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其他农村公路项目设计文件。

(三)明确设计变更要求。明确农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并细化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具体情形。同时,明确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其中,重大设计变更原则上应当采用两阶段设计,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可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四)实行项目简易审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纳入《办法》施工管理篇章,降低项目服务投入费用,严格执行简易审批,提高基层参与度和执行力。

 

四、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人:蔡玉洁

联系电话:0827-886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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