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决策科学、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监管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理解、落实管理要求,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和《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在充分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后,形成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在南江县境内使用预算安排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储备前期管理、投资计划决策、项目审批管理、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后评价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等十二章共6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定义、部门职责等内容。
(二)储备前期管理。第二章储备前期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谋划、动态管理等流程。
(三)投资计划决策。第三章投资计划决策,主要明确了列入年度计划条件、年度项目计划中期调整流程、年度计划下达等规定。
(四)项目审批管理。第四章项目审批管理,明确了项目在线审批、流程及要求、简化报批程序等规定。
(五)招投标管理。第五章招投标管理,明确了招标方案核准、招标程序、招标人责任和监管部门职责等规定。
(六)项目建设管理。第六章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概算管理、工程变更等规定。
(七)资金管理。第七章资金管理,明确了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竣工财务决算等规定。
(八)竣工验收管理。第八章竣工验收管理,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开展竣工验收、验收重点、资产交付等规定。
(九)后评价管理。第九章后评价管理,明确了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式和要求。
(十)监督检查。第十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项目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规定。
(十一)责任追究。第十一章责任追究,明确了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等各单位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
(十二)附则。第十二章附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施行日期、有效期等。
四、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赵雪梅
联系电话:0827-820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