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南江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巴中市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南江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二十七条,对工程权属与责任、管理要求等均进行了明确。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办法》起草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明确了供水工程权属与责任,即工程所有权、管护责任主体,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各自责任;第三章明确工程管护对象,管护标准,供水单位和用水户职责,供水工程保护范围,水价确定方式,水费收入使用范围,财务管理,水源保护,优惠政策,停水及应急处置等相关要求;第四章明确了《办法》解释单位,施行时间及有效期等。
三、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南江县水利局
解 读 人:李卉
联系电话:0827-888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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