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南江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目录
第一章、发展现状..................................... - 1 -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 - 1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6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8 -
一、指导思想...................................... - 8 -
二、基本原则...................................... - 8 -
三、发展目标...................................... - 9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 11 -
一、深入实施健康南江行动......................... - 11 -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11 -
三、优化补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 14 -
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 17 -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20 -
六、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 22 -
七、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 24 -
八、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 26 -
九、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选培......................... - 27 -
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 - 29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 31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31 -
二、加大要素保障................................. - 31 -
三、深化宣传引导................................. - 32 -
四、强化监测评估................................. - 32 -
南江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为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有效推进“健康南江”建设,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根据《巴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南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江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渐趋完善,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突出。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
(一)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15年到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76.42岁提高到77.3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16.25/10万、3.64‰、5.62‰降至0/10万、2.76‰、4.23‰,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二)健康扶贫目标全面完成。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建立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顶梁柱保险、扶贫保险、医疗扶助、医疗救助等6道保障线。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落实县域内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积极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病分类救治等服务,有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率100%。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医卫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同完善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等制度,采取多元化补偿形式,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积极参加城市间“医联体”建设,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先后与10家三甲医院建立了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县域内“医联体”覆盖率100%。建立“三补”“三拨”保障机制,离岗村医、在岗村医享受改革政策性补助,村医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
(四)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395万元,县财政投入3000余万元,实施卫生项目建设500余个。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建成投用,县医院黄金院区、县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中心项目有序推进,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可满足长足发展需求。桥亭、元潭、凤仪、正直等4所迁址新建乡镇卫生院已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下两分院、县中医医院长赤院区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实施建设;全县521个村卫生室按照标准村卫生室要求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按需配齐医疗设备,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五)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南江县成功创建成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四川省健康促进县。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成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全县连续5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成效明显,肺结核发病率由2015年的102.55/10万降至72.44/10万。全县妇幼健康、老龄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连续4年被省卫健委评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先进县,严格执行孕产妇首诊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三病检测,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成功率分别从2015年的10.04%、93.90%、80.31%提升至38.81%、94.00%、94.52%。
(六)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成功实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三个三乙”医疗品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9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长赤、正直、下两、沙河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培育“巴中知名医院”3个、“巴中医疗名科”4个、“巴山名医”21名。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9个。
(七)计划生育管理继续加强。实施全面三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累计发放奖特扶补助资金5800余万元。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建成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3家、托位320个。
(八)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顺利通过第一轮、第二轮复审。建成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2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培育省级名中医1人,市级名中医5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按要求比例完成中医馆(中医药服务区)建设任务。2020年,全县中医类服务量占比由2015年的30%提高到45%;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以上。
(九)健康南江行动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成功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全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4个,省级卫生乡镇32个、卫生村192个、卫生单位86个;国家、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分别达到12.5%、100%。启动实施健康南江18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成健康村117个、健康乡镇12个、健康社区43个、健康医院21个、健康学校34个、健康企业13家、健康单位22个。
(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原则,全力统筹推动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统一领导、科学指挥,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格抓好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返南人员排查管控、健康管理服务,持续抓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管理和监测预警,全县保持了零疑似病例、零确诊病例、零无症状感染者的“三零”防控成绩。县卫健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领域 |
主要指标 |
2015年 |
十三五 规划值 |
2020年 |
完成 情况 |
健康 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42 |
77.35 |
77.65 |
完成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6.25 |
≤15 |
0 |
完成 |
|
婴儿死亡率(‰) |
3.64 |
≤6.5 |
2.76 |
完成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62 |
≤7.5 |
4.23 |
完成 |
|
疾病 防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8 |
20 |
20 |
完成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率(%) |
5.8 |
4.8 |
4.8 |
完成 |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8 |
99.3 |
完成 |
|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
67.13 |
≤58 |
65.44 |
|
|
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率(%) |
46 |
75 |
61.7 |
|
|
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 |
82.69 |
≥90 |
93.24 |
完成 |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10万) |
324.73 |
同比降低10% |
13.07 |
完成 |
|
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
57.99 |
80 |
83.99 |
完成 |
|
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
46.96 |
70 |
61.88 |
|
|
妇幼 健康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3.7 |
≥98 |
98.23 |
完成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3.59 |
≥98 |
98.30 |
完成 |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95 |
≥99 |
110.99 |
完成 |
|
医疗 服务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2 |
≤8.5 |
9.35 |
|
院内感染发生率(%) |
- |
≤3.2 |
0.53 |
完成 |
|
31天再住院率(%) |
2.95 |
≤2.40 |
9.07 |
|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3.32 |
≤10 |
19.98 |
|
|
县域内就诊率(%) |
87.72 |
≥95 |
85.31 |
|
|
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 |
- |
≥85 |
98.6 |
完成 |
|
计划 生育 |
常住人口(万人) |
61.6 |
61.6 |
61.5 |
|
总和生育率 |
1.3-1.4 |
1.7 |
1.7 |
完成 |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8.5 |
≤107 |
104.75 |
完成 |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67 |
6 |
7.4 |
完成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9 |
2.2 |
2.13 |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44 |
2.6 |
2.37 |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1.2 |
2.0 |
3.5 |
完成 |
|
县级医院病床使用率(%) |
92.57 |
95 |
99.53 |
完成 |
|
健康 脱贫 |
精准识别和医疗扶持覆盖率(%) |
- |
100 |
100 |
完成 |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100 |
100 |
完成 |
|
贫困患者慢病门诊维持诊疗个人支付占比(%) |
- |
≤10 |
10 |
完成 |
|
在县域内就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占比(%) |
- |
≤10 |
9.78 |
完成 |
|
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 |
- |
≥95 |
97.4 |
完成 |
|
医疗卫生保障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
64.03 |
75 |
76 |
完成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30.20 |
≤30 |
≤28 |
完成 |
|
卫生城镇创建 |
国家卫生县城建成率(%) |
- |
100 |
100 |
完成 |
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 |
1.17 |
≥10 |
12.5 |
完成 |
|
省级卫生县城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 |
35.1 |
65 |
100 |
完成 |
|
省级卫生村覆盖率(%) |
17.06 |
55 |
62 |
完成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卫生健康工作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依然不足。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优质资源短缺,县级医院“高精尖优”发展不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基层服务能力仍是薄弱环节,社会办医专科特色不突出,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有差距。
(二)公卫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需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与国家、省级标准要求差距大,医防融合机制不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公卫人员量少质弱,高血压、糖尿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形势依然严峻。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深化。 综合监管和绩效考核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等制度还需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尚需完善。
(四)老龄健康服务面临新的挑战。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了挑战,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给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供给带来巨大压力,需要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五)卫生健康人才仍然十分短缺。医疗机构临床等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精神专科、肿瘤科、心血管科等专业人才十分短缺,紧缺重点专科发展不够。卫生健康投入保障不足,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化解机制不优。
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巴中全面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建设和“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等,我县也将迎来“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历史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全县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大幅提高健康水平,全力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全方位、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作用。
(二)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大力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资源配置优化和分级诊疗,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慢病防控,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坚持深化医卫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全民健康全覆盖。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展格局更加广泛,健康保障基本完善,健康服务明显优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全县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人民健康水平得到新提高,“健康南江”建设成效显著。
专栏2 “十四五”卫生健康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 性质 |
健康 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65 |
78.5 |
预期性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0 |
≤13.5 |
预期性 |
|
婴儿死亡率(‰) |
2.76 |
≤5.4 |
预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23 |
≤6.8 |
预期性 |
|
疾病 防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0 |
>25 |
预期性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率(%) |
4.8 |
4.4 |
预期性 |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3 |
99.3 |
约束性 |
|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
65.44 |
≤48 |
预期性 |
|
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 |
93.24 |
≥92 |
预期性 |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10万) |
13.07 |
14.7 |
预期性 |
|
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
83.99 |
83 |
预期性 |
|
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
61.88 |
72.5 |
预期性 |
|
妇幼 健康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8.23 |
≥98 |
约束性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8.30 |
≥98 |
约束性 |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110.99 |
≥99 |
约束性 |
|
每千常住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0.72 |
4.5 |
预期性 |
|
医疗 服务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9.35 |
≤8.4 |
约束性 |
院内感染发生率(%) |
0.53 |
≤1.1 |
预期性 |
|
31天再住院率(%) |
9.07 |
≤2.30 |
预期性 |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9.98 |
16 |
预期性 |
|
县域内就诊率(%) |
85.31 |
90 |
预期性 |
|
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 |
98.6 |
≥86 |
预期性 |
|
计划 生育 |
常住人口(万人) |
47 |
48 |
预期性 |
总和生育率 |
1.7 |
1.7 |
预期性 |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4.75 |
≤107 |
约束性 |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7.4 |
8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13 |
2.5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31 |
2.8 |
预期性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5 |
4 |
约束性 |
|
县级医院病床使用率(%) |
99.53 |
96 |
预期性 |
|
医疗卫生保障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
76 |
76 |
预期性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28 |
≤28 |
约束性 |
|
卫生城镇创建 |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覆盖率(%) |
12.5 |
≥30 |
约束性 |
省级卫生县城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省级卫生村覆盖率(%) |
62 |
100 |
约束性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健康南江行动
认真落实《推进健康南江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年)》,深入推进健康南江行动。聚焦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重点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6大行动;聚焦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重点实施妇幼健康促进、母婴安全保障、学校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口腔健康促进6大行动;聚焦科学防控重大疾病,重点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6大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不断深化卫生乡镇创建,深入推进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健康乡镇26个、健康单位47个,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国家卫生乡镇达30%,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均达10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5%以上。
专栏3 健康南江行动主要指标
1.到2025年,南江县精神卫生中心建成投用; 2.南江县人民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 3.推动健康南江行动有效实施,启动健康南江县城建设。 |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完善医保总额控制和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就医,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全县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完善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深化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和方式方法,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对标竞进”试点,建设功能化、人性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医院样板。
(三)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推动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药服务的激励约束作用。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探索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将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增强药品药械保障能力。深化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本药物品种配备使用量,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为主体,多种非国家基本药物为补充的“1+X”用药模式,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90%、80%和60%。加强药械质量监管,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械,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强化药品使用监测和短缺应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处理机制,提升短缺药品应对处置能力。
(五)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健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推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高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强化“三医”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信用+综合监管”方式,拓展“执法+”模式,推动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系。强化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促进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提能增效。健全县、乡(镇)卫生监督网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增配协管力量。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以随机抽查为主,专项执法检查为补充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监管模式。推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以问题为导向调整监督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加大部门联合抽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建设。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部署,有序推进全县县乡“医联体”建设,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为突破,整合一定区域的人员编制、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医保资源等,建立综合协调利用机制,确保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人才作用发挥更加良好,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在现有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乡村医生县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乡村医生经费保障和退休养老机制,巩固“三级”网络网底建设,确保每个建制村有一名合格村医且保持常年有人在职在岗。
三、优化补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填平补齐疾病防控救治短板。改善疾控基础条件,推进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建设,力争3年内完工投用。持续巩固县疾控中心二甲创建成果,3—5年内达到“三乙”水平。落实《中央编办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和《省委编办 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编办发〔2015〕84号)精神,增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量,大力引进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全面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以公共卫生人才增量提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重心下移、管理关口前移。
(二)优化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健全以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疾控体系。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和企业标准备案;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县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提升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到2025年,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网络直报。加快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等创建工作。
(三)统筹兼顾抓好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积极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巩固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市同期平均值的成果。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有序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重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加强艾滋病源头控制,强化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预防母婴传播,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和防治效果;加强肺结核主动发现,进一步落实精准诊断和治疗管理,持续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全县结核病疫情持续下降。到2025年,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2%,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48/10万以下。全面落实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强化感染育龄妇女管理,实现预防母婴传播关口前移,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感染治疗率达到95%以上。
(四)防治并举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巩固国家慢病综合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病及高风险人群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对健康危害。加强重点地方病防治,巩固和保持碘缺乏病、燃煤污染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消除状态。重点慢性病过早死亡率2025年下降到14.7%。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
(五)源头治理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管。实现接触粉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新发尘肺病总例数比例下降15%;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与风险评估,监测工作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加强职业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100%;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与异常调查,完成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尘肺病康复站建设和管理。
(六)平战结合提升应急能力水平。建立健全人员专业、设施设备齐全、信息通畅、高效应急的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统一的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形成县、乡镇(街道)调度协调、指挥一体化的卫生应急体制,建立健全统一的卫生应急专用网络,24小时专人全天候岗位待命。全县建立1个县级卫生应急综合指挥中心、至少3个区域卫生应急中心。
(七)供需平衡推进自愿无偿献血。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献血者“三免”,稳步提升千人口献血率和固定献血者比例,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充足、有效。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专栏4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及重点项目
领域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 性质 |
疾病 防控 |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
建成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
通过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 |
预期性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3 |
99.3 |
约束性 |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率(%) |
4.8 |
4.4 |
预期性 |
|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
65.44 |
≤48 |
预期性 |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预防接种信息化实施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概率(%) |
13.07 |
14.7 |
预期性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83.99 |
83 |
预期性 |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88 |
72.5 |
预期性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5.53 |
90 |
约束性 |
|
实验室建设 |
到2022年,南江县至少建成5个P2实验室。 |
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一)突出公立医疗机构主体作用。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社会性等基本属性,县公立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领域的主体作用。聚焦县级公立医院“服务主责”的目标,通过加大政府投入保障、价格调整改革、鼓励医务人员技术创新,整合优势资源,提升业务水平,强化精准治疗。加快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确保医院“提质增效”。推动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等内涵式发展。
(二)支持社会办医多元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整顿、整合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发挥社会办医在改善就医环境与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中的补充作用。合理设置社会办医准入标准,健全退出机制,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培育高水平、规模化的社会办医疗集团。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按获得的相应许可提供医疗服务。严禁社会办医超范围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保欺诈行为。把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加强过程监管,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社会办医疗机构要守法诚信经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禁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
(三)构建医疗服务新格局。到2025年,全县逐步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格局。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提升群众就医的便捷程度,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升患者就医可及性和获得感。
(四)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三级乙等医院“高精尖优”发展。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控量提质”,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合理分流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提高三、四级手术占比。推动县级医院建设县域医疗中心,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建设,加大传染病、重症医学、妇产、儿科、急诊急救、精神疾病、血液透析、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发展微创与介入、移植与再生等特色专科,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布局6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对常见病、小伤小病、慢病的诊治、康复服务能力,做到“无病预防”“普病能治”。到2025年,力争实现县级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达到推荐标准,6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
(五)实施优质医疗资源倍增计划。提升全县优质医疗资源总量。通过新建、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配置全县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未来3至5年内实现规模倍增、服务升级,形成区域性医疗中心的目标。科学推进乡村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和资源归并整合,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六)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完善市县、乡镇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质控中心运行管理,发挥质控中心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积极作用。完善检查检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广泛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操作和诊断水平。发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静脉配置等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
专栏5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及重点项目
1.南江县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新建光雾山镇寨坡卫生院。 2.南江县人民医院黄金院区建成投用。 3.南江县建成独立运行、体系完整、运转有序、救治有力的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完善院前急救站布点和建设,急救调度实现全县联网。 4.南江县人民医院加快推进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为核心的新型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5.建设长赤、正直、沙河、下两、大河、桥亭6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康复科创建成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在全县中医药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县中医医院力争创建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基地,建成中药标本室。兜底基层中医药服务,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项目建设,打造村卫生室中医角,促进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培育中医药人才队伍。壮大专业人才队伍,依托“巴山优才”计划,引进“高精尖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做好中医药师承带教工作,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带徒授业。落实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加强省级名中医、省中青年名中医、市级名医等人才梯队建设,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完善乡村中医医生补偿机制。
(三)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脾胃、肝胆、骨伤、肛肠、肾病及康复等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中西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推广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县中医医院恢复重建中药制剂室,探索和创新经典方剂的膏、汤、丸、粉等中药制剂的生产和制作,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的“简、便、验、廉”优势作用。实施中医治未病行动,推动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未病服务。
(四)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围绕“一县一品”布局,重点发展丹参、芍药、杜仲、黄精4个主导品种和金银花、川明参、天麻、枳壳等大宗品种。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建设一批道地药材主导品种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促进中医药产销协同发展,建设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场所,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中药材购销网点。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中医药+文化、旅游、养生”融合发展,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培育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具有示范辐射作用和一定影响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积极推动康复进院区养病、医养进社区养老、康养进景区养性、药养进林区养生“四进四养”工程,支持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产业带建设,助推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
(五)强化中医药政策支撑。强化财政扶持,加大县财政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科学医保调控,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医疗服务技术难度的项目价格,探索制定中西医同病同价政策,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强化质量监管,实施中医药产业、中药材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调剂使用制度。
专栏6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及重点项目
1.巩固和复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2.南江县中医医院争取创建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3.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建成投用,争取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4.到2022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具备一定水平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25%以上。 5.力争到2025年,建成3个省级、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 6.2022年,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100%,城乡居民对治未病知晓率达100%。 7.推动康复进院区养病、医养进社区养老、康养进景区养性、药养进林区养生“四进四养”工程。 |
六、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一)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二期)项目建设,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投用手续,进一步规范科室设置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二)完善妇幼健康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妇幼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有关保护妇幼健康的配套法规和业务技术标准,加大对妇幼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建立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保障机制,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试点工作。到2025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人群检查率达到65%以上。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防控知识,提高两性科学选择避孕方式的能力,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开展妇幼保健机制绩效考核,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加强县妇幼保健院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2025年达到国家或省《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强化产前诊断筛查能力建设,达到国家和省《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及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相关标准要求。持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2025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8‰以下。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治项目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着力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发生。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
专栏七 妇幼健康与生育服务主要指标及重点项目
1.南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楼(二期)建成投用。 2.2025年,南江县妇幼保健院争取创建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3.2025年,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开展设置产前筛查机构并运行。 4.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建成省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5.2025年,产前筛查率≥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 |
七、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提高优生优育水平。深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人口监测制度,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及时提出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全面落实产休假、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等制度,推动落实就业支持、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完善住房、教育、假期等配套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教育、养育成本,积极营造支持群众按政策生育的社会环境。
(二)做实计划生育民生实事。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民生实事,完善“一卡通”审批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阳光申请、审批、发放、监管。深入实施“暖心行动”,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等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逐步提升扶助关怀标准和实效。
(三)发展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及应用,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行动,引导家庭托育规范发展,支持社区托育加快发展,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到2025年,全县建成5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
(四)推动老龄健康服务管理。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为目标,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衔接,推动医养结合事业产业协调发展,助力光雾和谷康养产业发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家居地。推动乡(镇)卫生院、养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协同发展。推进“药养”“食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服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力争集州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全县4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到2024年,建成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建成友善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90%。到2025年,配合全市建成以光雾山-诺水河-空山为核心组团、以米仓大道为轴线的全国最具影响力森林康养示范区;创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1个,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省级森林人家(康养人家)3个。
专栏八 人口均衡发展与老龄化应对指标及重点项目
1.依托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建立托育服务中心(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发展医育一体的托育服务,建成普惠托育中心5个。 2.积极争取,以光雾和谷为基础,打造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3.配合建成以光雾山-诺水河-空山为核心组团、以米仓大道为轴线的全国最具影响力森林康养示范区;创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1个,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省级森林人家(康养人家)3个。 |
八、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一)支持优化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办医向品牌化、专科化、集团化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在乡镇及人口聚集区等区域举办医疗机构。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骨科医院、眼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
(二)开展多元化健康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发展提供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推进社会资本发展多样化医疗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到2025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鼓励现有社会办医疗机构资源整合,社会办医服务量力争达到40%。
(三)促进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集森林康养、休闲养生、观光旅游、康复医养于一体,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健康管理,通过居民健康危险因素评估和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健康咨询、行为干预、生活指导等服务。鼓励举办健康管理咨询和体检机构,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支持开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大力支持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
专栏九 健康产业发展指标及重点项目
1.设置光雾山森林生态康养基地。 2.建设南江县人民医院黄金院区医养结合中心、光雾山镇医养结合中心项目。 |
九、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选培
(一)积极开展人才引进行动。深入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巴山优才计划”,建立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加大紧缺专业医疗卫生人才等引进力度,聚焦省内国内知名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注重用好用活现有人才招录政策,积极做好招录和引进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持续开展好乡镇卫生院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等项目,多渠道引进人才,夯实卫生人才队伍。
(二)大力培育卫生健康人才。积极落实卫生人才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相衔接的终身医学教育制度。依托巴中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县卫生进修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培养一批掌握适宜技术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大力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本土医卫人才。加大紧缺专业转岗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岗位胜任能力。
(三)加快人才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夯实基层人才队伍,提升县乡村卫生人才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全科、重症、感染、急诊、儿科、产科、病理、麻醉、精神卫生等各类紧缺人才培养,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加强卫生健康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管理人才职业化、专业化。
(四)培养学术学科带头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为重点,加强医学学科和专业团队建设,加强各级医院临床医疗、医学科研、医学高级人才培养,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人才培养、引进、交流和合作,培养造就一批医学杰出人才队伍、优势学科带头人队伍和学科骨干人才队伍。到2025年,培养聚集县级医疗卫生领军人才4名,选拔培养1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20名优秀中青年骨干。
(五)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奖励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进公立医院机制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卫生健康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四项提取办法,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和同一区域内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差距。完善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
专栏十 人才选培行动主要指标
1.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建设,开展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培训,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县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4名以上。 2.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扩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全县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3.培养聚集县级医疗卫生领军人才4名,选拔培养1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20名优秀中青年骨干。 4.实施人才增量提质,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增加约300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不低于2.8人。 |
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
(一)推进数字化医院向智慧医院升级。推进“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建设,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优化就医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居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到2025年,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达到二级以上,力争达到三级;公立三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力争达到四级。
(二)完善信息化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智能医疗服务流程,到2025年,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智慧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主动推送及自助查询、移动支付等服务。推进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推广使用,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实现“扫码就医”。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疾病诊断能力。
(三)升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扩大应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信息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四大数据库建设和数据融合、交互及共享,完善平台功能。加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对接联动,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逐步实现居民本人或授权他人调阅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鼓励开展智慧可穿戴设备远程监测预警与数据归集工作,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同联动。
(四)提升统计工作智慧化水平。落实卫生健康信息统计调查制度,优化完善县乡统计质控体系,创新质控举措。落实全员人口、出生登记、死亡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和校核机制,提高人口基础信息质量,为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统计体系提供支撑。
(五)夯实信息化安全底线。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健康医疗数据安全规定。完善与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联动的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制度。加强医疗数据安全存储和容灾备份,严格管控数据传输风险,维护个人资料隐私和重要数据资源安全。
专栏十一 互联网+医疗健康主要指标及重点项目
1.推进数字化医院向智慧医院升级: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智慧化医院建设达标升级。 2.完善信息化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智慧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主动推送及自助查询、移动支付等服务;加快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推广使用。 3.升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扩大应用。争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推动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信息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四大数据库建设和数据融合、交互及共享,完善平台功能。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从推进健康中国的高度,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把统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规划的协调推进机制,县发改、财政、人社、医保、林业、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理推进规划的实施。县卫健局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措施落实。
二、加大要素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卫生健康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县财政、发改、卫健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的投入,持续化解卫生健康系统债务风险,解决发展难、运行难的问题。
三、深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尊医重卫、人人关注健康”和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方式,强化健康传播,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四、强化监测评估
本规划由县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具体情况,抓好贯彻实施。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要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规划监测评估方案,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适时动态调整或修订。同时要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南江县“十四五”卫生健康重点导向项目规划表
南江县“十四五”卫生健康重点导向项目规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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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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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 地点 |
建设起止 时间 |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 |
总投资 |
投资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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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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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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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江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
新建 |
集州街道红塔新区 |
2018- 2021 |
新建住院楼业务用房14040平方米及完善附属设施。 |
7900 |
中央预算及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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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中市南江县人民医院下两分院综合楼项目 |
新建 |
下两镇阳光坝街道 |
2019- 2021 |
新建综合楼业务用房12653平方米及完善附属设施。 |
7000 |
PPP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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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江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 |
新建 |
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红星段 |
2020- 2023 |
新建内科综合楼业务用房20970平方米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系统等相关工程,地下车库4297平方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
11432 |
中央预算及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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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楼(二期) |
新建 |
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滨河路 |
2021- 2021 |
新建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地下车库3000平方米及应急避难广场2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
2180 |
中央预算及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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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南江镇黄金新城 |
2020- 2023 |
新建门诊及急诊综合大楼20048.69㎡,完成新院区总平工程、护坡建设及院内绿化、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 |
32000 |
融资贷款及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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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江县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红星桥101号 |
2021- 2023 |
新建县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及地下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共15000平方米,购置直线加速器、螺旋CT等重症检查治疗和急诊急救设备。设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中医药治疗中心,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
18000 |
中央预算、国债及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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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江县中医医院长赤院区建设项目 |
新建 |
长赤镇街道 |
2022- 2023 |
新建长赤院区业务用房28770m²,其中,门(急)诊楼 5470m²、住院部 11180m²、医技楼3220m²、行政及后勤保障楼等8900m²等相关配套设施及设备购置。 |
14000 |
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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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江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工程 |
新建 |
集州街道红塔新区 |
2020- 2021 |
购置无创呼吸机等大中型医疗设备447台件,中医诊疗系统、传染病管理、院感管理等信息工程系统。 |
4500 |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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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
新建 |
集州街道黄金新区 |
2021- 2024 |
新建病毒检测等实验室及综合业务用房 8000㎡,购置理化、微生物、病毒等检测设施设备,完善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应急指挥平台、疾控信息系统及相关附属设施。 |
12000 |
专项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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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 地点 |
建设起止 时间 |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 |
总投资 |
投资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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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江县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传染病院区)建设 |
新建 |
集州街道黄金新区 |
2023- 2024 |
新建传染病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等辅助用房10500㎡,购置医疗诊断、检测、救治、防护隔离等设施设备,完善消防、污水等配套工程。建设紧急救援停机坪。 |
10000 |
专项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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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江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新建 |
集州街道红塔新区 |
2022-2024 |
新建优势专科(针灸康复科、老年病科)业务 10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500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7000平方米、科研及临床教学等用房3000平方米,康复训练系列设备等医疗设备购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
7950 |
中央预算、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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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江县人民医院大河院区建设 |
新建 |
大河镇街道 |
2024- 2025 |
新建南江县人民医院大河分院业务用房1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新建地下停车场5000平方米,院内绿化及休闲广场5000平方米,购置急诊急救及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
15000 |
中央预算、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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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江县人民医院光雾山分院建设 |
新建 |
光雾山镇街道 |
2022- 2024 |
新建业务用房3500平方米,购置医疗救治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 |
2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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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托育中心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
改扩建 |
集州街道红塔社区 |
2023- 2023 |
总用地面积800平方米,总体建筑面积为1500平米,新增托位150个。 |
24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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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江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
改扩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2- 2025 |
改扩建妇幼保健院托育项目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设置托位500个;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育机构19个,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设置托位26000个,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 |
10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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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南江县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 |
新改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1- 2025 |
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新建及改扩建南江县长赤、正直、下两、大河、沙河、桥亭等6个中心卫生院,在全县建成6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
20000 |
中央及省级预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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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江县红塔社区医养结合项目 |
购置 |
集州街道红塔社区 |
2022- 2023 |
购置并改建社区医养结合项目业务用房14000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 |
2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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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 地点 |
建设起止 时间 |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 |
总投资 |
投资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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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江县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建设 |
改造 |
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红星桥 |
2023- 2024 |
改造原有老旧房屋2000㎡用于精神病科业务用房,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
2000 |
中央及省级预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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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南江县基层医疗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
新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2- 2024 |
改扩建3个县级医疗机构和36个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及留观门诊7000平方米,购置急诊抢救应急设施设备,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
18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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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南江县医疗机构医废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 |
改扩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3- 2024 |
改扩建3个县级医疗机构、436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水收集处理系统,购置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及无害化转运系统。 |
10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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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南江县人民医院大河分院建设 |
新建 |
大河镇街道 |
2022- 2025 |
新建业务用房9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新建地下停车场1000平方米,院内绿化及休闲广场3000平方米,购置急诊急救及检验设施设备,完善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
85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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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南江县中医医院沙河分院建设项目 |
新建 |
沙河镇街道 |
2023- 2025 |
新建业务用房10000平方米,建设地下停车场1000平方米,完善附属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
625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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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南江县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
新建 |
集州街道黄金新区 |
2023- 2025 |
新建县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仓储库房及管理用房4000平方米,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等。 |
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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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南江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购置等 |
南江县 |
2023- 2025 |
加强医疗机构急救车辆购置的急诊急救建设,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等医疗设备,每年定期开展乡、村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改扩建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及附属设施完善。 |
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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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南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扩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3- 2025 |
改扩建乡镇中心卫生院康复服务业务用房16000平方米,增设老年护理服务床位320张,为失能失职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
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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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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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医疗应急救治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新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3- 2025 |
新建医疗应急救治指挥中心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业务用房10000平方米,公共卫生医疗应急救治中心业务用房30000平方米;改扩建公共卫生医疗应急救治中心业务用房20000平方米,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4000平方米,购置相关医疗急诊急救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诊治能力 |
35000 |
中央预算、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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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 地点 |
建设起止 时间 |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 |
总投资 |
投资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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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南江县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新建 |
集州街道春场坝社区 |
2021-2023 |
新建全县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信息中心基站500平方米,设立120突发事件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系统、应急医疗机构内定点图像传输系统、重点疾病及症状监测信息系统、卫生服务信息交换系统等。 |
7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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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南江县杨家河社区医养结合项目 |
改扩建 |
集州街道杨家河社区 |
2022-2023 |
改扩建社区医养结合项目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 |
625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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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南江县人民医院黄金院区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南江镇黄金新城 |
2022-2025 |
新建住院大楼46918.19㎡(其中地上33069.48㎡、地下13848.71㎡),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
258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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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购置 |
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红星桥 |
2022-2024 |
提升对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能力,购置相关急诊急救、检验、康复、消毒供应等,升级改造医疗设施设备及后勤保障能力等。 |
4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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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南江县光雾山风景区医疗应急救治中心建设 |
新建 |
光雾山景区 |
2022-2025 |
新建光雾山风景区医疗救治中心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完善景区医疗机构急诊急救科室建设,购置急诊急救医疗设施设备及转运车辆,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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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南江县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集州街道城北路 |
2022-2024 |
改扩建人才培训中心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购置卫生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师资培训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
3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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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南江县光雾山医养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光雾山镇街道 |
2022-2024 |
新建医养结合业务用房4000平方米,设置医养床位80张,完善康养膳食食堂及健身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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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南江县“120”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集州街道黄金新区 |
2022-2024 |
新建120指挥中心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120急救转运车辆及停车场建设,配置应急指挥系统软硬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
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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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南江县医学影像及检验体检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集州街道黄金新区 |
2022-2024 |
新建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及体检中心业务用房6000平方米,设置大数据医学共享系统及设施设备购置,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
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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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南江县人民医院黄金院区医养大楼建设 |
新建 |
集州街道黄金新区 |
2023-2026 |
新建南江县人民医院医养业务用房33069平方米,地下车库13849平方米,边坡治理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
325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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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南江县社区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
新改建 |
城区社区街道 |
2022-2025 |
新建和改扩建南江县红塔、小河、春场坝、大堂坝、杨家河、沙溪坝等6个社区医养结合中心业务用房6000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 |
20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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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 地点 |
建设起止 时间 |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 |
总投资 |
投资方式 |
备注 |
38 |
南江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新改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2-2025 |
建设县中医院中医药疫病防治基地,提升改造县医院、保健院中医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36个,村卫生室设置中医角309个,配置相关中医诊疗设施设备及人才培训。 |
20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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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南江县采煤沉陷区医疗机构功能恢复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2-2025 |
改扩建南江县集州街道等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业务用房8310平方米, 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 |
252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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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南江县人民医院黄金院区保障用房建设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南江镇黄金新城 |
2022-2025 |
新建后勤保障用房及地下车库7032.56㎡,院内绿化、道路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
7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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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南江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改扩建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集州街道 |
2022-2025 |
新建门诊大楼副楼4740㎡,改造业务用房6000㎡。 |
3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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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南江县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集州街道 |
2022-2025 |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手术麻醉信息系统、医疗质控系统、电子病历等),医疗卫生数字化资源系统,远程会诊中心、标准化会议系统,全院网络、安全、智慧服务等建设。 |
3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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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集州街道 |
2022-2025 |
配置新院区所需检查、治疗、手术设备,购置1.5T核磁共振扫描仪2台,128排螺旋CT1台,64排CT2台,直线加速器1台。升级更新部分老旧医疗设备。购置模拟智能化教学模具,建设规范化临床技能中心。 |
15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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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南江县人民医院人才建设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集州街道 |
2022-2025 |
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引、培养、进修等方式逐步健全医院人才队伍。①招引研究生(临床专业)及以上学历20名,招聘或自主培养规培生30名,招聘本科学历人员50名;②外派进修180人。 |
20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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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南江县人民医院洗涤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南江县集州街道 |
2022-2023 |
新建洗涤和消毒供应中心业务用房2000㎡,购置洗涤、消毒设施设备和转运车辆等 |
1500 |
中央预算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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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南江县乡村旅游康养服务体系建设 |
新建 |
云顶、玉湖、光雾等景区 |
2023-2025 |
新建云顶、玉湖长滩、光雾、红鱼湖、西厢、神门等乡村旅游景区康养服务业务用房20000平方米,购置康养设施设备,完善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
10000 |
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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