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季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5-09 11:30信息来源: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字号:
序号 行政相对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1 四川光雾和谷旅游有限公司 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处罚款:33917.8元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南江博骏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款:436972.00元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四川浩天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处罚款:23500.00元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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