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任务的(整合)通知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长赤镇、红光镇:
为扎实做好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64号)精神,现将南江县“醉美玉湖”片区山区型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预算下达你单位,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组建专班抓落实。项目业主单位每月3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按月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建立月度督查、会商、交账机制,加强项目推进情况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
二、规范项目实施。项目业主单位要对照《南江县“醉美玉湖”片区山区型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在不改变主要建设内容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单个项目实施方案,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于7月底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备案。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对适用于简易审批项目,可按照川发改农经〔2021〕43号文件加快项目推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快组织实施,2023年建设任务,务必7月底前启动,2024年1月底全面完工,确保迎接国省2024年初中期评估。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规划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评价等工作。各单位要将项目公示公告贯穿于项目全过程,将项目建设内容、计划投资、建设方式、资金使用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完工后,各单位要及时分类确定资产权属,开展确权登记,并制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四、严格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南江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社会福利、救济补助,公务用车及通讯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等相关费用,弥补企业亏损和单位缺口,偿还债务和垫资,以营利为目的相关支出,以及与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和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等。
五、提炼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知晓度、美誉度。积极探索总结示范区建设的典型经验,力争在“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和农文旅融合发展”“山区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三区同建乡村治理”等方面探索新模式、新路径。
六、规范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收集项目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资料,按照一项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编号、造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善规范。
附件:项目建设任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