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意见
做好202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三农”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坚决守牢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巴中片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农业强市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巴中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力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面完成粮油目标任务。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515.8万亩、产量不低于198.1万吨,油料种植面积不低于166.8万亩,其中扩种油菜2万亩以上。巩固大豆扩种成果,确保全年大豆种植面积不低于35.5万亩。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大面积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健全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推动撂荒耕地动态清零。分类稳慎推进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年内建设优质高产核桃基地5万亩,新植油茶0.5万亩。落实种粮大户补贴。持续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落实年度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任务,改善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资储备供应。落实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
(二)抓实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生猪产能调控,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稳定现有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猪出栏保持基本稳定。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加快建设“鱼米之乡”。全年标准化种植商品蔬菜1万亩以上。高效实施川东北名特优食用菌产业集群项目。
(三)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田长制。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以补定占”,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落实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变化情况动态监测,健全耕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及时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件。稳妥有序推进上一轮规划耕地保护任务缺口恢复。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稳妥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改,坚决保护农民利益,坚决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
(四)建强农田水利设施。实施“天府良田”建设攻坚提质行动,分类施策推进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建设,5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2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年内完成13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新建高标准农田每亩建设投资不低于3000元。检测、化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基本完工红鱼洞水库渠系工程,加快江家口、青峪口水库建设,推进黄石盘水库竣工验收,做好高桥、兰草、青龙嘴、官房沟等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沟治理项目,持续加快玉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年新(改)建机电提灌站62座。
(五)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依法依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推进厅市共建秦巴山区牛羊遗传资源挖掘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深入推进空山牛选育系列研究和海福特牛育种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山地梅花鸡遗传资源鉴定。持续开展南江大叶茶古(老)茶树挖掘与利用、名优茶机采技术推广。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水平。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五良”融合农机作业条件建设,全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力争提高6个百分点。
二、有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实施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促进计划,压实县乡村三级网格管理责任,加强网格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常态监测和集中排查,畅通因灾和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识别“绿色通道”,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政策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年改造农村危房4500户以上。
(七)努力提高帮扶实效。实施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体系促进计划。全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别按照不低于65%、50%且不低于2023年比例用于产业发展。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持续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抓好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政策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支持政策落地。发挥好东西部协作、省内结对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医疗教育科技“组团式”帮扶等帮扶机制作用,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八)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深入实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强基提质行动,支持搬迁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推进安置区规范化建设。深化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力的易地搬迁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逐步建立安置区帮扶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稳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三、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九)持续实施优势大品种计划。继续实施“2+1”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推进巴山肉牛“十大工程”、南江黄羊倍增计划,重点在牛羊种源基地、良繁推体系和适度规模基地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全年新(改、扩)建巴山肉牛、南江黄羊适度规模场各50个,巴山肉牛、南江黄羊饲养量均增长8%以上。全年改造低产低效茶园3万亩,新(改)建茶叶初加工厂10个以上。支持县(区)因地制宜发展通江银耳(食用菌)、山地梅花鸡等产业。
(十)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坚持以粮为主、粮经饲统筹,聚焦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农业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三链同构”。巩固提升现代农业园区质效,推行订单生产、入园就业、保底分红等模式,建立健全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长效机制。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依法依规压减涉企检查、兑现涉企承诺。推进“森林粮库”建设,扩面提质重点林粮,全年建设林粮现代产业园区3个、林粮基地15个。
(十一)做大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坚持以工业化思维改造传统农业,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做大做强主食产品、特色农产品、预制菜及调味品、中药材等加工业,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实施一批技改创新项目。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工程。力争全年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以上,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以上。
(十二)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冷链集配中心。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造提升乡镇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深化“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建设运营“巴适购”电商平台,推动电商平台合作共赢。
(十三)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行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因地制宜打造融合田园度假、文化体验、户外运动等功能的乡村“微度假”目的地。推动乡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村消费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十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运用,支持巴州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年新建合格证自助服务站点25个以上。市、县(区)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本级定量监测分别不低于0.3批次/千人、1批次/千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加大农业开放合作力度。
(十五)开展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暖心行动”,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巴字号”特色劳务品牌,确保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100万人以上。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机制。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
四、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六)推进基础条件补短。按部署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补短补缺五年计划。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建成乡镇第二生命救援通道2条,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片区为单元编制实施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年内完成34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支持片区中心镇加快发展。
(十七)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全面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全年完成7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72%以上的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行动,完善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和管理模式,推进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乡村河湖水环境和原生植被、小微湿地保护。深入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护力度,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快推进国储林项目,构建渠江流域绿色生态廊道,全年完成营造林16万亩。
五、奋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八)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开展为基层减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行动。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全覆盖,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严厉打击农村赌博、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年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7%以上。统筹推进农村安全专项整治。在95个村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用好“川善治”数字化乡村治理平台。完善乡村“道德银行”激励机制,持续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十九)加快乡村文化发展。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擦亮“三色原动力、文明加油站”服务品牌。实施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推动中心乡镇文化综合体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建设。推进实施“乡村著名行动”,丰富乡村地名文化内涵。加强古建筑遗址、石窟石刻等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优秀农耕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产业化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继续举办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常态化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二十)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扎实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整市试点。抓好恩阳区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3项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省级试点,有序推进市级试点,形成一批在全省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
(二十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县域统筹机制,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管护,优化城乡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持续优化调整基础教育布局,推进规划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年撤并调整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教学点)150所,加快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清零。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强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行农村互助养老等模式。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改造升级64个被撤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
(二十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政经分离”。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对接联通,全面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任务。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探索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落实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税收减免相关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大做实“巴山强村公司”,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推动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助力农民稳步增收。
(二十三)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扩大覆盖范围、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全程全链便捷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年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以上,完成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100万亩次以上。实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全年新培育家庭农场1855家以上,组建家庭农场联盟3个以上。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社”融合。鼓励引导国有企业牵头整合资源,搭建乡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二十四)激发农村土地活力。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探索落户城镇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机制,健全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机制。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流转风险防范。安排不少于5%的土地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稳慎推进南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加大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力度,推动南江县年内完成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并颁证到户。
(二十五)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实现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推广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融资难破解行动,提升民营企业“一企一策”融资挂联帮扶和“金融顾问”服务质效。运用好“天府信用通”平台,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送码入户、‘码’上贷款”信贷直通专项活动。优化完善“巴山红色贷”“黄羊贷”“肉牛贷”等特色贷款产品,持续创新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持续创新“再贷款+”模式,增强联农带农效应。用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政策。持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涉农贷款尤其是普惠型涉农贷款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妥善处置化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
七、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二十六)全面压实责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将“三农”重大政策、规划、项目、资金、改革等纳入议事范围。充分发挥党委农办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职能,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乡村振兴考核考评办法,加强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统筹整合,简化考核内容和程序,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十七)强化投入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按规定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确保年度计提比例不低于9%。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下乡,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三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涉农资金项目审计监督,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八)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农村工作干部。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落实城市人才入乡政策,扎实推进城市科教文卫体以及规划、建设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在农业等领域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常态开展“三线墩苗”、市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双向互派”,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将乡村振兴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常态化开展靓在乡村青年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