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
四川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
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和旅游部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而设立的文化惠民项目,命名周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53好)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并择优推荐参评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做好此次评审命名和推荐参评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请各市(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区“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报送函寄送至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并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站(htps://www.culturedc.cn)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李泳龙
联系电话:028—86703717
电子邮箱:34034428@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
审命名工作方案
2.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
报名额分配表
3.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
表(样表)
4.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参评
名单汇总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推动“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治蜀兴川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评审命名机制,创新后续建设,规范长效管理,使“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在新时期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成为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挖掘和阐发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中蕴含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价值理念,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坚持以评促建。健全评审命名机制,以整体规划设计、特色文化资源发据利用、品牌培育与成果转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潜力等为重要评审标准,引导各地切实加强后续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
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掘地方特色文化亮点和潜力,推进“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让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促进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生活、融入产业
坚持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群众最终受益的共建共享格局。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应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往届已被命名的“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如参加本届评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名额
综合考虑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发展状况、县乡数量,在以往“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数量基础上,兼顾门类、地域平衡,研究确定此次“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名额为140个。文化和旅游厅将采取差额评审,最终评出120个左右的“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乡镇(街道)占比不少于60%。
(三)申报内容
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种在当地最具特色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间文化资源或艺术形式,既包括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等传统艺术形式,也包括摄影、合唱、油画、农民画等当代兴起文化艺术形式。
(四)申报条件
申报“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民间文化艺术,在全省甚至全国具有广泛知晓度。
2.当地人民政府重视“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具备经常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设施场地。
3.依托本地区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具有浓郁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被当地群众普遍熟知和认同,群众参与率达到本省先进水平,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品牌项目,经常性开展有关民间文化艺术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活动,扎实开展民间文化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工作。
5.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特色团队和代表人物,在当地具有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代表人物应有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须在县级以上展览、演出、发表或获奖。
6.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推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文旅融合、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径,在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五)材料报送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在完成当地推荐工作后,应通过以下方式报送相关材料:
1.网络申报: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站“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专栏申报(网址:https://www.culturedc.cn),内容包括:
基本信息、特色展示图片和视频、建设工作方案以及其他辅助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站。
2.纸质材料报送:起草《关于报送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参评名单的函》,报送函需详细说明当地工作开展、集体研究等情况;同时在汇总表里需列明所有申报主体名称、申报艺术形式及市(州)推荐排序等。报送函需加盖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章后以纸质文件形式邮寄报送。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4月,成立评审命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评审命名工作。
(二)申报阶段
5月,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负责组织本区域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集体研究,并向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
(三)评审阶段
6月,文化和旅游厅评审命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四)审定和公示阶段
7月上旬,文化和旅游厅评审命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和抽査情况,提出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命名和挂牌阶段
7月中旬,印发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通知,颁发“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证书和标牌。
五、工作机制
(一)成立评审命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审定评审命名工作办法和标准、指导全省评审命名工作、审定“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等。
(二)设立评审命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成立评审专家组、汇总各地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开展现场抽查,向评审命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议名单等。
(三)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筹本地区推荐申报工作。
六、评审纪律及监督管理
(一)开展“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风清气正。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参评地区以及相关部门的宴请和请托,不得接受赠送的任何形式的财物礼品,不得徇私舞弊。
(二)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推荐申报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接受各方监督。参评地区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不得弄作假。如有不实或虚报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取消命名结果。
(三)文化和旅游厅将组成巡查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2
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市(州) |
申报名额 |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合计 |
||
1 |
成都市 |
4 |
10 |
14 |
2 |
自贡市 |
2 |
3 |
5 |
3 |
攀枝花市 |
1 |
3 |
4 |
4 |
泸州市 |
2 |
3 |
5 |
5 |
德阳市 |
2 |
3 |
5 |
6 |
绵阳市 |
2 |
6 |
8 |
7 |
广元市 |
2 |
4 |
6 |
8 |
遂宁市 |
1 |
4 |
5 |
9 |
内江市 |
1 |
4 |
5 |
10 |
乐山市 |
2 |
5 |
7 |
11 |
南充市 |
2 |
6 |
8 |
12 |
宜宾市 |
2 |
4 |
6 |
13 |
广安市 |
2 |
5 |
7 |
14 |
达州市 |
2 |
3 |
5 |
15 |
巴中市 |
1 |
4 |
5 |
16 |
雅安市 |
2 |
4 |
6 |
17 |
眉山市 |
2 |
4 |
6 |
18 |
资阳市 |
1 |
3 |
4 |
19 |
阿坝州 |
2 |
7 |
9 |
20 |
甘孜州 |
3 |
7 |
10 |
21 |
凉山州 |
3 |
7 |
10 |
总计 |
41 |
99 |
140 |
附件3
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表
(样表)
基本情况 |
||||||||||
申报主体 |
|
|||||||||
特色民间文化 艺术名称 |
|
|||||||||
所属类别 |
□传统类型 □美术 □书法 □音乐 □舞蹈 □戏剧 □曲艺 □杂技 □民俗 □体育 □游艺 □其他 □新兴类型(如合唱、摄影、油画、农民画等)
|
|||||||||
是否曾被命名为“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
□是:曾获评 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否 |
|||||||||
申报主体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 |
|
职 务 |
|
|||||||
手 机 |
|
邮 箱 |
|
|||||||
网 址 |
|
|||||||||
通信地址 |
|
|||||||||
辖区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人口概况、基本历史) |
|
|||||||||
特色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情况 |
||||||||||
获得国家、省级命名具体情况 |
□曾获“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 □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其他国家/省级命名: 具体情况: |
|||||||||
特色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简介(历史沿革、特色亮点) |
|
|||||||||
民间文艺代表人物、特色 团队情况(数量、获奖情况) |
代表人物姓名 |
特长 |
奖项 |
|||||||
1 |
|
|
||||||||
2 |
|
|
||||||||
...... |
|
|
||||||||
特色团队情况 |
特长 |
奖项 |
||||||||
1 |
|
|
||||||||
2 |
|
|
||||||||
...... |
|
|
||||||||
当地政府扶持相关情况 |
||||||||||
相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制度等制定及落实情况 |
|
|||||||||
资金保障情况 |
|
|||||||||
相关奖励政策及激励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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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扶持措施 |
|
|||||||||
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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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品牌项目及开展情况 |
1.品牌名称: 2.创始时间: 3.活动形式:□演出 □展览 □培训(传习) □活动 □其他
4.近三年开展各类活动 场/次(含线上),服务群众 人次 5.具体情况: |
|||||||||
活动设施及场地建设情况 |
|
|||||||||
民间文化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工作情况 |
|
|||||||||
创新文化惠民服务方式相关情况 |
|
|||||||||
当地群众参与民间文化艺术活动情况 |
|
|||||||||
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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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相关文化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及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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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宣传 |
新媒体平台名 |
账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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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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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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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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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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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入及相关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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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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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参评名单汇总表
报送单位: 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排序 |
申报主体名称 |
特色民间文化艺术名称 |
所属类别 |
1 |
…… |
…… |
传统类型(美术) |
2 |
…… |
…… |
新兴类型(油画) |
3 |
…… |
…… |
传统类型(民俗)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