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馆免费开放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29 17:14 浏览量: 字号:

为实现充分发挥文化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效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服务,按照上级局的要求,我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

免费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错时延时开放时间:12:00--13:00。国家法定节假日需提前预约。

免费开放公众须知:

1.爱护文化馆内的设施设备,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不争抢活动器材,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在室内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严禁携带宠物进入。

3.注重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不追逐嬉戏,不打架斗殴。

4.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谨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品,不随意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谨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谨携带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5.严禁利用本馆场地搞非法串联、秘密集会、散布谣言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6.严禁在上下楼梯和转弯处打闹、推搡、起哄、突然停留、大声喧哗、恶意扰乱秩序等行为,以防意外。严禁将身体靠扑在楼梯走廊的栏杆上。严禁在走廊栏杆和楼梯扶手上坐立、打滑。

7.活动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公众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依次按顺序进出。

8.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9.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文化馆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0.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注:凡使用文化馆设施或参与文化馆活动的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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