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取消一批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资格的公示
根据《巴中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巴人社规〔2023〕2号)、《关于转发<巴中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发〔2023〕15号)、《南江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南编发〔2024〕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并经党组会研究同意,拟定取消因机构改革撤销和不再保留的就业见习基地资格,基地取消日期按照《南江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南编发〔2024〕2号)印发日期2024年4月24日执行(其中基地中尚处于见习期的见习人员见习结束日期同步执行印发日期2024年4月24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827-8882969 监督电话:0827-8222534
附件:南江县取消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资格名单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南江县取消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资格名单
序号 |
名称 |
拟取消原因 |
1 |
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
《南江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南编发〔2024〕2号)第五条第1点:不再保留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其职责划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在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加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 |
2 |
南江县扶贫和移民培训中心 |
《南江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南编发〔2024〕2号)第五条第1点:撤销原县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培训中心,相关职责划入县乡村振兴项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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